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所曲靖沾益655338
摘要:用水问题是困扰多数农民的一大难题,水资源短缺、水质较差等问题也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道路上的拦路虎,让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得不到实际的进展,基于此,本文主要就怎样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运行管理问题做了一番探讨,旨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问题;对策
保障农村的饮水安全,就是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就是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水资源作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存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前提条件,针对我国多数农村地区用水难的问题,各级政府都相应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仍旧存在一些问题,下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多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的管理现状,其次探讨了相关的治理措施。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现状
建后的运行管理工作是提升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平的关键,也是为农民提供安全高质水源的关键,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定要重视建后的运行管理工作。经过实地的考察与认真的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后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1忽视了建后管理环节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着千万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各级政府也都十分重视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工作,但是只重视工程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落实建后的运行管理,然而当前多地的饮水工程都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建设环节,忽视了建后的运行管理。具体表现在后期管理养护人员的数量不足、后期管理资金欠缺、排查次数少等方面,饮水工程建成后,供水面积是非常大的,因此也就较难管理,如果相关的政府部门再不加以重视,就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供水质量。
1.2后期管理不合理
水库的建设成本、管理成本以及收益都是有一定合理范围的,如果三者的数据处于这个合理范围之内,水库的建设成本与收益不存在过大的差距,那就说明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方案是科学合理的,但是当前我国多数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在后期的运行管理方面不甚合理,具体表现为:在后期的管理工作中,投入了数量较大的资金,但却没有收到与之相对应的收益,使得后期的管理成本超出了前期的建设成本,后期管理工作的不合理,不但浪费人力、财力、物力,还会降低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间接影响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
1.3管理职责不明确
在任何一项工程中,如果管理部门或是管理级数过多,就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使得管理工作落不到实处,在农村的饮水安全工程中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多数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工程都划分出了三级管理模式,而出现用水问题时,却鲜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究其原因,就是工程管理的级数虽多,但却对饮水工程的管理制度没有健全,各部门对自己的具体的管理责任不明确,出现饮水问题后,不知道在自己的管理范围之内,互相推诿,使得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措施
2.1重管理,加大建后管理支持力度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首要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要重视建后运行管理工作,加大建后运行管理的支持力度,具体的做法有加大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的资金支持力度、财政支持力度、市场支持力度。
首先,需要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的资金投入,要想保障农民的用水安全,只有前期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重视后期的管理与养护,但后期的管理需要资金的投入,因此就需要各乡级政府以及财政部门在每年的建设资金中,为饮水工程的后期管理预算出足够的资金,增加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此外,除却直接投入的管理资金外,相关政府部门还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影响力,为饮水工程的后期管理开展政策性的贷款项目,可以适当的调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工作争取到更多的管理资金。
其次,除却资金的投入之外,还应该给各级乡政府适当的财政权利,长此以来,各级乡政府只拥有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权利,但是没有财政权利,这不仅会影响政府管理的积极性,也给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因此就需要政府适当的放宽对各级乡政府的限制,对现有的财政体制进行合理的改革,给各级乡政府一定的财政权利,促进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对于农村饮水问题,相关部门还需要充分考虑群众交纳水费后资金管理由谁负责,国家印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指出“中央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与范围使用。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转移、侵占与挪用资金。”由于群众所缴纳水费关系是农村饮水工程后期建设与维修的重要资金来源,如果群众所缴纳水费得不到有效管理,将影响工程的后期使用。因此,在这一问题上,地方依旧要紧跟国家的政策,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经费充足,使其能长期发挥效益。建议在群众交纳水费后资金管理方面,可采取以下措施:对于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中大型集中供水工程,可以按照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进行管理;对于规模较小的饮水工程,可以由工程范围内的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同时根据“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以及供水费用、成本的变化,将水费适时合理调整,确保水费缴纳的合理性。对于一些条件满足的地方,可以实行两部制水价、阶梯水价等等收费计划。
2.2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造成我国多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得不到有效管理的另一原因,就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级部门对自己的管理责任不明确,针对这种情况,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完善饮水工程的管理制度,明确饮水工程的管理责任,让各级乡政府知道自己的管理范围以及具体的管理事项,不再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在农村饮水安全的建后管理工作中无非涉及到谁在用、该谁管以及属于谁这三个问题,因此建后管理责任的划分,也应该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谁在用,谁在用也就是饮水工程的使用权问题,建设饮水安全的初衷以及最终的目标都是为农民提供安全可靠的水源,解决农民用水难的问题,因此饮水安全工程的使用权,是属于农民的,这是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的一条原则,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农民有使用工程的权利,而不需要履行管理工程的义务,农民在施工饮水设施的过程中,也应该做好工程与设备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提升工程的运行质量与效率。
其次是该谁管的问题,该谁管也就是工程在建成后期的管理工作到底需要由谁来负责,也就是保证饮水工程正常运营的主体应该是谁。因为牵扯到的部门以及机构较多,因此饮水工程的管理主体一般很难说是由哪个部门全权负责的,一般情况下,保证饮水工程正常运行的主体,既可以是水利部门的下属机构,也可以是各级政府,也可以是一些企业,但是在这样的模式下,水库的管理工作是较为混乱的,就如前文所说,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应此对于饮水工程的管理主体,应尽量的独立并且统一,例如将饮水工程的建后管理工作委托于经济能力以及运营能力良好的个人或者企业,由其进行集中的管理,就能有效解决管理责任混乱的问题。
2.3拓宽管理渠道,开展多部门管理
饮水工程是一项庞大、并且系统的工程,后期的管理工作也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仅仅依靠单一的力量难以完成对其的有效治理,基于此,就可以拓宽管理渠道,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做好饮水工程的后期管理工作,例如通过农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合作,有效提高管理的效率。而实现多部门共同管理的关键,就是要在各部门间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确保各部门间的充分交流,在充分了解饮水工程运行情况的前提下,共同开展管理工作。
3、结语
总而言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不容忽视,各级政府一定要落实饮水工程的建后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的用水安全。
参考文献:
[1]江红艳.浅谈如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运行管理[J].低碳世界,2018(03):10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