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洋: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城市属人性的回归——保障居民城市权利势在必行论文

洪振洋: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城市属人性的回归——保障居民城市权利势在必行论文

摘要:在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的现实语境中,很多地方政府以GDP 指标为出发点。枉顾人民群众空间权益,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马克思空间生产理论对现实问题进行解构,得出了维护人民群众空间正义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人民群众的城市权利得以保障才是空间正义追寻的目标,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城市建设“属人性”本质的回归。唯有具备这样内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建设才能成为人民群众的梦想实践载体,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路径。

关键词:中国梦;空间正义;城镇化;城市权利

一、当代中国空间生产的现况

改革开放已逾40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高速城镇化也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全球化的产业转移和聚集刺激了中国本土传统产业的升级与更迭。全世界规模的空间生产影响并带动了中国的空间生产。斯蒂诺格利茨曾说过:在21世纪,影响全球经济和社会的最重要的两大因素,就是美国的高科技产业和中国的城市化。[1]

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大地上展开了空前的空间生产活动,大量的土地资源被征用和开发、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为主的人口流动、不可再生的石化资源快速的消耗、自然环境被不断的破坏等等,这些都是我国当代空间生产带来最为直观的表现。

一方面,高速城镇化带来的是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周遭环境翻天覆地的变化,小渔村变成了大都会;名不见经传的乡镇转变为交通枢纽;另一方面,接踵而至的问题又让我们值得深思。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婴幼儿辅食等)年产值约6000亿元,并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城市建设离开了为人服务的轨道,偏离到为资本服务为制度服务的窠臼之中。为了实现空间产品的再生产过程,具有市场化和消费化特质的“空间产品的生产”不断扩大。[2]资本增值成为空间生产的终极目的,政府制度化的安排又缺失公正,也助长了空间生产的资本化趋势,加之某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片面追求GDP 的增长,空间正义无从谈起。

空间正义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居民的城市权利。城市权利既包含了自然权利也包含了法定权利。洛克认为的自然权利是,“人们即生来就享有完全自由的权利,并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或许多人相等,不受控制地享受自然法的一切权利和利益。”[5]自然权利更多体现为个体的权利。以城中村拆迁为例,城中村居民个人权益在大型组织面前根本得不到保障,城市权利的缺失在所难免。

二、时代呼唤空间正义

法定权利不同于自然权利,它更强调从外部的施力。只有当个人的意志与法律所赋予权利相一致时,即个人需求与法定权利产生交集的时候,法律权利才能正式出场。如凯尔森所言,当法律规范的适用、执行与个人目标的意志性指向一致时,法律就变成了“他的法律”,即权利。[6]这样还是会带来问题,法律终究是有漏洞的。在城市改造过程之中,必然有法律无法顾及之处,居民的城市权利尤其是法定权利肯定受到影响。

追本溯源就是要搞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为谁而建的问题,到底是资本还是人民群众。答案显然是人民群众,只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加了,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走的更远。

文中所设计的磁敏感加速度传感装置以永磁体为质量块,以PDMS柔性薄膜为质量块的弹性支撑,以应用磁传感器作为检测装置。在静止状态下,永磁体与磁传感器距离保持不变,检测到的磁场强度为固定值。当有加速度作用在质量块上时,质量块受惯性力作用诱导PDMS薄膜发生弹性形变,从而使得质量块与磁传感器之间的距离在PDMS薄膜弹性形变范围内变化,此时磁传感器检测到的磁场强度发生改变,然后将形变量传输到上位机上,最终实现通过检测磁场强度反应加速度的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4]发展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习中国梦的不竭动力,城镇化建设作为全面发展的一部分,就应当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只有我们坚持这一原则来发展城市、建设城市才能体现空间正义。

任平教授在2006年就提出农民“六失”问题。任平教授认为“六失”现象普遍存在于城镇化进程之中,农民由先“失地”再到“失居”“失业”,土地是农民的创造价值和实现自我的地方,一旦被政府强征,农民被强制与生产要素剥离。没有收入的农民,居无定所的农民,很快便“失保”,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成为游离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进而会引发“失学”和“失身份”的问题。失地农民,没有得到合理安置,被排斥在城市之外,子女入学的困难程度显而易见。[3]“六失”现象是对当代中国空间生产缺乏合理性最直接的控诉。

三、空间正义与城市权利

2)反映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一些街道名称消失。反映历史文化的如状元胡同、八只旗杆底、九曲巷,反映民俗市井风情的如豆腐巷、木市街、鱼市街、大十字口等街巷原址已不复存在,知道这些街巷名称的人已少之又少。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都是以剥削农村为主要手段,城镇化主要的资金来源、劳动力来源、土地来源等都是农村提供的。农民的空间权益丧失严重,城乡差距变大,城乡矛盾凸显,“以农哺城”成为“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城乡关系开始紧张。

解题过程中,要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答物理问题的能力。如在运动学中,应注意矢量正、负号的意义以及正确应用;讲解相遇或追击问题时,注意引导学生将物理现象用数学式表达出来;讲运动学图像时,结合运动过程示意图讲解,搞清图像的意义,进而学会用图象分析过程、解决问题。

著名的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家,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阿瑞基认为自1978年以来,政府掌控着改革的进程。中国的改革是内部驱动的,不是外资和对外贸易的产物。中国的改革首先针对的是农村和国内经济,依赖于快速工业化以及国内市场。[10]我国政府利用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抵消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的不确定性,使城镇化向利好方向发展。所以说我国城镇化建设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被真正激发活力,正确政策助力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发展又带动了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为政府制定高效有利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吃下了“定心丸”,从此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可见,城镇化的发展与政府政策的制定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

四、城市“属人性”回归与中国梦的实现

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逐步从落后的农业国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回顾新中国的历史,它就是一部城镇化史。

城市权利既是一种实践权利,也是一种集体权利。列斐伏尔指出,人们对于城市权利的要求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源于城市化进程是市民对此过程中所承受的代价和不幸的一种抗争和表达。[7]人民群众是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参与者和经历者,正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很多与人民群众追求幸福主旨相违背的事件,才突出了人民群众对城市权利的重视程度。人民群众拥有参与、规划、建设空间的权利,脱离人民群众监督的空间生产必然会造成空间的异化。所以哈维将城市权利界定为“按照市民的期望改变和改造城市的权利”。[8]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释了“中国梦”的概念。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11]“中国梦”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埋藏在心底的呼唤。“中国梦”由千千万万个中国人、中国家庭的小梦想组成,每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理想目标。有人梦想身体健康,有人梦想留学出国,有人梦想事业顺利……亿万中国人民的自己的梦汇聚成一个巨大的中国梦。

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个中国人自己小梦想的实现。只每个人的小梦想都能实现,我们的强国梦、强军梦才能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城市、城镇恰恰是每个国人自我梦想实现的客观载体。不同人从不同的地方汇聚到城镇和城市之中,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去探索城市,并努力改造城市,他们希望自己和城市是一种动态的互动的关系。

城市因人而建立、因人而改变,保障居民城市权利最好的方式就是城市建设“属人性”的回归。简而言之,就是城镇化建设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的深入,如何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这与人民群众参与创造“空间生活表现形式”密切相关。所谓“空间生活表现形式”,是指公民在一定空间资源支撑下生活内容的具体样式,如人们对名山大川、庙宇古迹、都市街区的观光旅游等等。[12]

在壶关县石坡乡板安窑村见到郭书凤时,她正在自己家的兔舍给小兔喂食。她告诉笔者:“我刚从县城回来,还没吃几口饭就得赶紧喂这些‘小祖宗’,要不然它们就会折腾坏兔舍,饿出毛病来。”虽然这么说,但丝毫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部分城市城镇化建设忽视地域文化差异,导致城市缺失文化底蕴。以广西南宁为例,城市建设俨然是东部沿海城市的复制版,批量化的高楼大厦,拥堵的交通,高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商品消费。以资本增值为导向地空间产品生产屹立在城市舞台中央,城市建设失去了“属人性”的特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江苏苏州,在城市建设之初,苏州城市定位就是建成“园林之城”“东方水城”。纵观苏州市区,以江南水乡、风景园林为主的建筑风格随处可见,苏州的城镇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感受其中,时刻体现“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原则。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兼容高新产业转移,创造出了环境优美的“人间天堂”。

总之,我国的城市必然要满足承载人民群众梦想的现实需求,唯有城市建设“属人性”本质的回归,才能将城市的建设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让城市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梦想的实践场所。未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应有之义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市中实现自己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将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孙江.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221.

[2]孙江.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221.

[3]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13(5).

[4]新华网.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深刻内涵.[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7/26/c_1123181464.htm 2018-07-26.

[5]洛克:政府论下卷[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53.

[6]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沈宗灵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93.

[7]陈忠.主体性的微观走向与空间权利的城市实现——对城市权利的一种前提性反思[J].哲学动态,2014,8.

[8]戴维·哈维.叛逆的城市:从城市权利到城市革命[M].叶齐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4.

[9]求是网.毛泽东对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贡献.[EB/OL].http://www.qstheory.cn/llqikan/2017-08/13/c_1121475767.htm.

[10]徐金金.世界体系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崛起——评《亚当·斯密在北京》[J].现代交际,2018 (2).

[11]新华网.习近平: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 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2- 11/29/c_113852724.htm.

[12]孙江.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225.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自由意志问题范式转换——计算主义自由意志研究,2018SJA1353。

作者简介:洪振洋(1991-),男,江苏盐城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 级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哲学;张亚南(1992-),男,河南信阳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 级科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哲学;文俊元(1994-),男,贵州贵阳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 级科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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