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合同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合同法,教学法,公司法,契约,法律问题,同创,劳动关系。
合同法论文文献综述
牛玉波[1](2019)在《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中竞业禁止的法律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在竞业禁止方面均有一定的规定,但是由于二者本身的法律体系不同,在具体的表现方面就显得有较大的差异,例如在具体的实施对象、实施内容、理论基础、赔偿程度以及限期等情况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本文主要研究竞业禁止的相关特征,分析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存在的具体差异,同时进行二者的有机结合以此来实现责任义务的转化,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一些帮助和建议,保证商业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本文来源于《智库时代》期刊2019年51期)
张金海[2](2019)在《可预见性规则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安排——以法国与英美合同法的比较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可预见性规则方面,法国与英美国家具有代表性。它们关于该规则的正当性有协议说等不同见解,但均有说服力不足之弊,从而有必要重新评价该规则。在诸要素中,预见的对象与损失发生的盖然性程度内在地具有不确定性。在已经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的背景下,具有实际意义的是对适用例作类型化整理,以明确不同类别的损失的可赔性。法国法关于重大过错排除责任限制的规定未给债务人施加沉重的避免风险成本,也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期待利益。无论将来是否取代或修正可预见性规则,中国均有必要引入排除责任限制的规则。(本文来源于《经贸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6期)
朱美娟[3](2019)在《《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的不足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强制性经济补偿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制度的失效,不利于劳动者权利保护。合同到期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规定存在明显立法瑕疵。经济补偿的"过高和过低调节"不科学、不合理,混淆了《劳动合同法》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制度功能与角色。(本文来源于《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史吏[4](2019)在《国际部门法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以英美合同法课程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首先阐述了法学专业"案例教学法"的含义与优点,然后阐述了"案例教学法"应用常见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国际部门法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包括合理选择案例,充分利用资源;注重案例编排,保持案例更新;案例结合举例,重视独立思考;师生角色转变,构建交互课堂;使用原版材料,提升语言能力。(本文来源于《西部素质教育》期刊2019年23期)
朱赤浩[5](2019)在《论合同法定解除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合同法的内容中,规定了法定解除权这一重要权力,这对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维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社会公众对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基于此,本文针对合同法定解除权展开简要的论述,重点阐述和分析其特点、产生的条件,以及行使这一权力的程序和方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4期)
朱宁宁[6](2019)在《全国人大社建委:加大劳动合同法修法研究力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部重要法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获悉,该委认为,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涉及用人单位和广大职(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2-03)
刘晶晶[7](2019)在《浅谈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中竞业禁止的相关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市场竞争的发展过程中,商业机密、经营情况以及企业技术等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企业是由人力资源经营起来的,人力资源拥有一定的流动性,这将造成企业自身的保密信息有可能泄露和丢失。文章认为对一部分依赖有关资源信息技术进行经营发展的企业来说,人才的流失有可能造成企业商业机密被泄露出去,导致企业形成巨大的亏损。为了能够有效防止商业机密被泄露,现目前,大部分企业会和员工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并且利用在劳动合同中加入竞业限制等要求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11期)
胡宇驰[8](2019)在《论企业高管的劳动法地位——以高管是否应当豁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并没有对劳动者进行分层立法,劳动者并不因为其在企业中的职位不同而受到区别对待,但是司法实务对这一点却大有突破,高管的身份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结果,而学界赞同高管豁免适用或者区别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观点亦占主流。应当认为,高管地位的特殊性并不是其区别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充分理由,与其将高管剔除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范围,修改劳动合同法不合理制度设计的路径更为可取。(本文来源于《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闫艳,王秀珍,吴金亮,韩立明,张卓然[9](2019)在《以劳动合同法为例谈“法创小镇”的构建与应用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为突破传统课堂的空间和资源局限提供可能。"法创小镇"是针对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改革,为课程传授者和受教育者搭建的"创客空间",旨在实现学习资源共享及学习空间延伸与拓展。本文以劳动合同法为研究范本,分析"法创小镇"的构建及应用问题,探讨从"创客"到"创课"的迁移过程,为教学改革建言献策。(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2期)
徐英军[10](2019)在《契约群的挑战与合同法的演进——合同法组织经济活动功能的新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契约群作为介于主体间松散合作与公司内紧密协作之间的一种混合式合作形态,在组织开展协作共享方面拥有独特优势。契约群外部形态形成网状结构,内部运作具有以组织性、关联性为基础的整体性特征,挑战现有的交换性、个别性合同立法范式和合同相对性制度。我国合同法律制度对契约群的规范应以促进契约群组织经济协作的功能为立法宗旨、以"差别责任"适当干预合同风险分配,以总则中的一般条款为立法形式,增设以下规则:依据"共同操作"对子合同内容进行整体解释、赋予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解约权和违约抗辩权、以再谈判义务限制"群主"的解约权等。(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合同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可预见性规则方面,法国与英美国家具有代表性。它们关于该规则的正当性有协议说等不同见解,但均有说服力不足之弊,从而有必要重新评价该规则。在诸要素中,预见的对象与损失发生的盖然性程度内在地具有不确定性。在已经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的背景下,具有实际意义的是对适用例作类型化整理,以明确不同类别的损失的可赔性。法国法关于重大过错排除责任限制的规定未给债务人施加沉重的避免风险成本,也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期待利益。无论将来是否取代或修正可预见性规则,中国均有必要引入排除责任限制的规则。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合同法论文参考文献
[1].牛玉波.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中竞业禁止的法律问题分析[J].智库时代.2019
[2].张金海.可预见性规则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安排——以法国与英美合同法的比较为中心[J].经贸法律评论.2019
[3].朱美娟.《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的不足与完善[J].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2019
[4].史吏.国际部门法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以英美合同法课程为例[J].西部素质教育.2019
[5].朱赤浩.论合同法定解除权[J].法制与社会.2019
[6].朱宁宁.全国人大社建委:加大劳动合同法修法研究力度[N].法制日报.2019
[7].刘晶晶.浅谈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中竞业禁止的相关法律问题[J].法制与经济.2019
[8].胡宇驰.论企业高管的劳动法地位——以高管是否应当豁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视角[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9].闫艳,王秀珍,吴金亮,韩立明,张卓然.以劳动合同法为例谈“法创小镇”的构建与应用问题[J].法制博览.2019
[10].徐英军.契约群的挑战与合同法的演进——合同法组织经济活动功能的新视角[J].现代法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