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农场”是在规避法律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兰定松[1](2020)在《农村“三变”改革:经验总结、问题反思与路径优化——以贵州省安顺市塘约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三变"改革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基石,也对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及促进农村快速发展发挥多维价值效度引领作用。"三变"改革地方性探索和实践能激活农村的闲散资产、自然资源、人才资本要素,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做好监督及风险防控机制和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等。贵州省安顺市的塘约"三变"改革模式,阐明农村应充分发挥"三变"改革的优势及撬动作用,发挥村委党建引领作用,村内能人带动等模式为农村"三变"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实现我国西部农村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增值和解决东西部平衡发展找到发展路径。
杨苗[2](2020)在《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疏解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承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的农村微观经济基础,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然而农业本身所具有的生产周期长、轻资产特性以及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难、流转渠道不畅通等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在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过程中都面临着巨大风险,地经营权抵押等“涉农”资产融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有限。基于以上现实情况,通过科学的机制设计,疏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对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深入研究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等“涉农”资产抵押融资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作出如下安排:首先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及意义,回顾国内外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梳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类型及特征以及农村金融相关理论,为深入研究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风险提供理论基础。其次介绍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作者以实地调研和查阅资料的方式了解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和融资情况,从中梳理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并从资金借入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资金借出方(金融机构)两个角度分析融资风的形成。再次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演化博弈模型对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风险进行疏解机制设计,并风险疏解机制进行仿真实验。最后结合仿真实验结果和国外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经验对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疏解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的在于价值通过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来开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通道,尤其是,本文构建的农村金融市场良性循环系统将为疏解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融资风险提供新的思路。
柯建龙[3](2020)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匈牙利位于欧洲中部,区位优势突出,农业发展潜力巨大。随着“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不断推进,更多中国企业选择在匈牙利投资农业土地。从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的角度去分析匈牙利外商投资及农业土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能更好地从法律层面为中国企业指明在匈牙利农业土地的投资方向,规避农业土地投资的法律风险,提高风险防控的意识。本论文除绪论和结论外,主体部分由如下三章组成:第一章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风险法律概述。首先介绍匈牙利农业概况,具体阐述匈牙利农业土地和农业经济的概况。其次介绍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明晰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分析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的特征和种类,由此可知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的成因主要集中在匈牙利与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尽相同、中国海外投资法律制度不完善和投资企业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三个方面。最后,介绍“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推进,并对中国企业在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的优势进行分析。第二章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制度及风险分析。从匈牙利法律制度的角度介绍风险因素,全面分析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所涉及的立法现状,将投资法律风险的内容总结为了六个方面:一是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法律风险,二是农业土地管理制度的法律风险,三是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四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五是劳工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六是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第三章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基于中国企业的角度,第一,针对农业土地所有权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应当做好农业土地投资前的法律风险调查,妥善选择农业企业的法律形式。第二,针对农业土地管理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要提前做好农业土地的投资计划,加强与匈牙利农业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第三,针对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要选择适当的企业投资方式,正确行使和履行农业土地投资权利和义务。第四,针对税收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建立企业风险评估体系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聘请专业财务人员以提高税务筹划能力。第五,针对劳动及用工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要妥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优先雇佣匈牙利当地劳务。第六,针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一是主动了解匈牙利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二是构建企业内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三是重视投资担保机构和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环境评审政策。
张晓甜[4](2019)在《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发展研究 ——以“一米信息”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自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这一概念以来,我国“互联网+”的经营模式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不仅与我国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科技的迅速发展有关,也与国家政策在“顶层设计”中的指导与国家战略部署的引导有关,互联网正在改变各行各业的经营模式。截至2017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5.8%。“互联网+”经营模式的兴起与迅速发展使我国正式进入了互联网红利时代。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对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核心思想就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农业的供给方式。从2007年到2018年连续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着重强调了三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强调:“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由此可见,农业问题是我国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互联网+”经济模式在各行各业的探索与兴起,积极地探索及推动“互联网+”在农业上的应用及助力农业发展的紧迫性越来越强烈。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风险规避的工具,其发展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投保主体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等的特殊性,使得“互联网+农业保险”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盈利难、相关技术应用难等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因此,相对于“互联网+”人寿保险、“互联网+”健康保险以及一些场景化与碎片化的互联网险种来说,“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相对较慢。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农业保险”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创新的发展经营模式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等,完全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同时,对于“互联网+农业保险”研究的相关文献也很少。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公司以及网站进行研究,以“一米信息”这个互联网农业保险公司为例,分析其经营模式及创新之处,从而对我国的“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一些理论基础。本文主要以一米信息为切入点,通过分析一米信息的经营发展来研究我国当今“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状况。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了文章的写作背景/写作意义,同时对文章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主要是介绍了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存在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一米信息”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一米信息”发展中的优势为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通过对当前“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出以下问题:险种结构单一、获客渠道少、核保核赔技术有待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及复合型人才缺乏等,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在充分考虑我国保险科技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发展“互联网+农业保险”的相关建议。首先,通过大数据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从农产品本身及农业生产产业链两个角度丰富保险险种;第二,从对现有客户的维护及对新客户的开拓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获客渠道;第三,在核保理赔环节注重运用各种保险科技手段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第四,根据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通过政府/企业及高校的三方合作,培养适应“互联网+农业保险”经济发展模式的复合型人才。
李建程[5](2019)在《湖南省安化黑茶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风险问题一直困扰着农业生产发展的步伐,限制着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并完善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制度是保障一个农业生产的前提。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增产增收、提升经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首先要考虑地区农业大环境。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农业生产受气候、地质、地貌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同地区耕种的农产品种类不同,面临的风险迥异,各地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建设不能一概而论。在这种情况下,本文选取湖南省作为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研究载体,以安化黑茶为实物研究对象,分析政府、市场、茶农三大主体各自在灾前预防、防灾减灾、灾后救助各环节中的行为及存在的问题,以此为依据,为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区域性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别的地区提供参考。本文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研究思路,以国内外农业灾害风险保障领域研究成果为基础,采用实地调研的方法,借鉴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及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着重阐述了农业政策、财政补贴、农业保险值得借鉴的部分。本文为建立健全湖南省安化黑茶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湖南省安化县应着力于救助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农业保险的完善与推广,建立一个初级灾害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引入多样性风险保障工具。政府要明确自己在体系中的职责,加强顶层设计、引导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注重农业灾害风险基金和灾害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和引导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完善其功能。农业保险市场应尝试“共保”发展模式,稳步增加特色险种,完善再保险机制以满足市场需求。要注重提高农户参与农业灾害风险保障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农户农业灾害风险管控意识。
张力文[6](2019)在《虚假离婚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婚姻家庭关系是基础的社会关系,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多元文化和思想观念的不断开放,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受到了冲击,在不当利益和目的的诱惑下,夫妻双方可以轻易地采取虚假离婚的方式骗取权益、逃避义务,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离婚制度相关条件和程序的规定过于简易、过分自由的弊端,从而导致虚假离婚现象甚嚣尘上,由虚假离婚产生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有的甚至造成了刑事案件乃至重大命案,损害了当事人及相关人的权益、破坏了婚姻秩序和社会秩序从而影响其和谐稳定。虚假离婚的频繁出现,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还引发了许多学者的讨论,特别是在我国《民法总则》出台之后,许多学者诸如杨立新、王利明等都提出了虚假离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观点。我国立法目前仍然缺乏对虚假离婚的明确规范,主要表现为《婚姻法》和《民法总则》对于这一问题的相关规定尚且不完善。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虚假离婚的概念进行界定、总结虚假离婚的特征,再对其进行学理上的详细分类,对于虚假离婚和欺诈离婚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了二者的区别以更加明晰虚假离婚的概念和特征。第二部分对于虚假离婚产生的原因和虚假离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产生的原因,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对虚假离婚现象进行了解;而分析虚假离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规制和预防虚假离婚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关于虚假离婚法律效力的探析。首先分析了我国法律和实务关于虚假离婚的立法司法现状,由于虚假离婚法律条文的缺位,仅能对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总结我国实践中对虚假离婚的处理现状,通过对于虚假离婚法律效力的理论争议进行分析,总结出了三个争议焦点,包括《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能否适用于身份行为、否定虚假离婚法律效力的合理性分析、《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的适用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从而得出本文关于虚假离婚法律效力的观点。最后第四部分,虚假离婚法律规制的不足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通过规定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行使期限、设立离婚考虑期、完善离婚审查程序、促进离婚协议规范化、设立离婚无效制度等方式对离婚制度进行完善,可以更加有效地预防和规制虚假离婚。
邓铭[7](2019)在《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正迈向关键时期,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力量。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全面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保证以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模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提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优化经营结构,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可见,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微观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是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土地流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的重要力量,是当前我国理论界和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家庭农场经营风险的有效研究对于提升农户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有着长远的意义。黑龙江省农业资源十分充足,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先天的地理优势和良好的环境基础。在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正确引导下,黑龙江省家庭农场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3年黑龙江省在各市县全面启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各市县纷纷响应,开始有针对性地发展家庭农场,积极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户创办家庭农场。自2017年以来,我省颁布一系列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文件,开展实施“两头两尾”,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农户家庭农场作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载体之一,它的健康发展是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下,有效防范农户家庭农场经营风险是亟待解决和值得深入思考的难题。基于此,本文以黑龙江省家庭农场为研究对象,从实际调研数据出发,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家庭农场经营风险防范进行深入研究。在明确家庭农场、经营风险概念及特征的基础上,对制度变迁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二元经济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进行阐述,构建家庭农场经营风险的理论平台。结合黑龙江省269户家庭农场的调研数据,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情况、经营发展情况、经营风险现状入手总结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现状,全面了解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在借鉴相关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契约风险等六方面,构建家庭农场经营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方法,测度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以定性分析为前提,从基本特征、外部环境因素、家庭农场主个人特质等三维度,建立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影响因素体系,运用似不相关回归模型,对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影响因素进行计量分析。研究表明: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六种,按关键程度排序分别为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政策风险、契约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在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影响因素上,基本特征对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契约风险具有显着影响,外部环境因素对自然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和契约风险的影响较为显着,家庭农场主个人特质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的影响是联合统计显着的。在此基础上,提出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建立长效灾害预警防范机制、多方面确立农产品市场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家庭农场政策扶持引导、提高家庭农场内部管理水平、提升家庭农场科技水平、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推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好发展。
刘怡彤[8](2019)在《中国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自中国农业银行成立以来,便将“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作为宗旨,伴随着农业银行稳定、持续的发展,不断为农村客户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优质的资源。在农业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农业银行在解决农户资金短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价值,但是所面临的风险也是逐渐增加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MD分行(以下简称为农业银行MD分行)更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尽可能的为农户提供信贷资金。但是需注意的是,在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业务运营与发展的进程中,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对此,除了需要达到农户贷款的有效投放,同时还应该有效的、科学的、精准的控制农户贷款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稳定且持续发展的目标。本文在对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研究的过程中,将农业银行MD分行作为研究对象,借助于调查法、文献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多种方法,对MD分行农户贷款业务的实际发展状况、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的、全面的研究,得到结论:MD分行的资产流动性较好、资本较为充足;但由于受到农户贷款业务风险偏高的影响,导致其资产管理质量不断下降。即便在农户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方面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取得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进而影响到MD分行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此外,借助于实地调查的方法,对MD分行农户贷款业务的开展状况进行调查,得知该银行在农户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中,面临着区域风险管理问题、市场风险管理问题、操作风险管理问题以及信用风险管理问题。本文根据现实要求,结合相应理论知识,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期望通过对于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能够为我国整体农户贷款风险管理研究提供能够参考的实际案例,其管理经验也能够给予其他金融机构推广借鉴。
杨丽荣[9](2019)在《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以保定农村信用社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信用社性质上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在农村金融领域发挥合作功能。农村信用社在县域金融市场经济中具有极为特殊的地位,它吸储了大量的县域居民存款,经营着数倍于已的资金用于信贷业务,具有相当高的风险性。农村信用社经营信贷业务,其实也就是在经营风险。农村信用社受自身经营体制、管理体制的制约以及内控建设的滞后,再加上防范信贷业务风险的法律手段不足,使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不良率始终处于高位运行,风险隐患集中,这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埋下隐患。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方面具有特殊性,形势严峻。为提升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防范能力,维持县域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本文以保定w县c信用社的一起贷款诈骗案为切入点,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详细分析了本案存在问题,为下文论述有关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所触及的法律风险等系列问题做铺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阐述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并以保定农村信用社为例描述了信贷业务现状,介绍了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概念,并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特征进行了说明。第三部分,对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法律风险类型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从立法体系性欠缺、多重监管、内部管理以及社会环境不完善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分析。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结合信贷业务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探索构建了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法律防范的措施。从完善立法体系、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完善信贷保险制度、诉讼执行制度等方面,详细论述了防范措施,提出了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
和龙[10](2018)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要加快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作出的重大决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我国农业全面转型、农村全面发展、农民全面进步的必然选择,必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要素流动、产业集聚、市场形态乃至整个城乡发展格局产生积极影响,必将为整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因此,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当前,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态势良好,融合主体日益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条持续延伸,价值链显着提升,供应链加快重组,各融合主体利益连接机制逐步完善,融合模式更加多样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正成为农村创新创业的蓝海,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及效果日益凸显。但是,毋庸讳言,伴随着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蓬勃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风险也与日俱增,而且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种风险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使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风险在快速转变,而且日益复杂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质量与成色,风险管理的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就能行稳致远;风险管理的不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就会徘徊不前,甚至无疾而终。因此,强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成为促进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基于此,本研究以“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研究”为题,以期综合运用产业融合理论、乡村振兴理论、农业风险管理理论等理论,构建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理论框架,为证实或证伪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各种理论命题提供新的经验和科学证据;在遵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规律、风险管理规律的基础上,通过设计科学的政策和实施有效的服务项目做出制度安排,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各利益主体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稳健启航。按照以上思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识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演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评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等。具体分为7章内容:第1章,引言。本章将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研究背景、意义、思路、内容、方法及创新点等。第2章,研究综述与理论基础。本章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进行了梳理,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框架,以使本研究脉络更为清晰。第3章,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风险分析。本章分析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内涵、现状及机遇,以期摸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家底”,找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基点。从宏观层面分析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风险类型、风险识别、风险演化、风险衡量等,以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方向更为明确。第4章,基于家庭农场参与农村产业融合意愿及风险的分析。本章基于家庭农场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意愿视角,从微观层面分析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风险,以期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提供微观基础。第5章,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模式创新。基于金融创新的视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模式创新日趋多样化,但金融创新尤为重要。因此,本章基于金融创新的视角,从发展农产品期货、农产品期权、价格保险+场外期权+期货市场等方面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模式,以期夯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四梁八柱”。第6章,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本章将回答如何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体系的实践问题,将从原则、机制、政策方面来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水平。第7章,研究结论与展望。本章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研究表明,强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能够进一步拓展产业融合理论、乡村振兴战略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等;有利于化解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风险、催生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城乡一体化,等。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既面临着外部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也面临着内部风险,如产业链条短、融合主体带动力不强,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等。农村产业融合主体的参与意愿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主要微观风险,直接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应重点从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模式、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体系两方面着力,防范与化解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搭上“时代高铁”,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家庭农场”是在规避法律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家庭农场”是在规避法律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三变”改革:经验总结、问题反思与路径优化——以贵州省安顺市塘约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现状 |
(一)研究缘起 |
1.“三变”改革模式 |
2.“三变”改革实践价值 |
(二)“三变”改革研究现状 |
二、塘约村“三变”改革历程、现状与成效 |
(一)塘约村“三变”改革概况 |
(二)塘约村“三变”改革成效 |
1.“三变”改革政策配套完善 |
2.“三变”改革执行主体结构完善 |
3.“三变”改革凸显利益联结机制 |
4.“三变”改革实现新的突破 |
三、塘约村“三变”改革经验总结与问题反思 |
(一)塘约村“三变”改革经验总结 |
(二)“三变”改革问题反思 |
1. 思想认识还不完全到位 |
2. 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健全 |
3. 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
4. 村民参与不全面 |
四、“三变”改革实践逻辑与路径优化 |
(一)实践逻辑 |
(二)路径优化 |
1.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村民参与度 |
2. 重视农民主体地位,积极做好“三变”改革 |
3. 以产业振兴为引领,巩固农村“三变”成果 |
4. 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机制,发挥乡村振兴的稳定器作用 |
5. 抓乡风文明建设,奠定乡村文化建设的基础 |
五、结语 |
(2)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疏解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性的研究 |
1.3.2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政策及效果的研究 |
1.3.3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成因的研究 |
1.3.4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对策的研究 |
1.3.5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论文的有价值工作 |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界定 |
2.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
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及特征梳理 |
2.2.1 家庭农场 |
2.2.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2.2.3 专业种养大户 |
2.2.4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理论基础 |
2.3.1 规模经济理论 |
2.3.2 交易成本理论 |
2.3.3 现代产权理论 |
2.3.4 信贷配给理论 |
2.3.5 农村金融理论 |
3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 |
3.1.1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
3.1.2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现状 |
3.2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存在的问题 |
3.2.1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 |
3.2.2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贵 |
3.2.3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单一 |
3.2.4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认知程度偏低 |
4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金融机构融资风险及形成原因 |
4.1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及形成原因 |
4.1.1 自然风险及形成原因 |
4.1.2 市场风险及形成原因 |
4.1.3 失地风险及形成原因 |
4.1.4 土地流转风险及形成原因 |
4.2 金融机构融资风险及形成原因 |
4.2.1 经营风险及形成原因 |
4.2.2 流转风险及形成原因 |
4.2.3 法律风险及形成原因 |
5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疏解机制设计 |
5.1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
5.1.1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演化博弈模型相关假设 |
5.1.2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演化博弈结果分析 |
5.2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疏解机制设计 |
5.2.1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疏解机制 |
5.2.2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演化博弈仿真实验 |
5.3 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演化博弈结果的实际意义 |
6 国外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及融资经验借鉴 |
6.1 日本和法国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的经验 |
6.1.1 日本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经验 |
6.1.2 日本和法国推行规模经营的经验 |
6.1.3 日本和法国的农产品保护价格经验 |
6.1.4 日本和法国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的经验启示 |
6.2 美国构建农业金融体系的经验 |
6.2.1 美国合作性农业金融体系 |
6.2.2 美国政策性农业金融体系 |
6.2.3 美国商业性农业金融体系 |
6.2.4 美国完善农业金融体系对重庆构建农业金融体系的启示 |
7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做好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
7.2.2 做好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
7.2.3 做好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
(3)“一带一路”背景下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概述 |
一 匈牙利农业概况 |
(一)匈牙利农业土地概况 |
(二)匈牙利农业经济概况 |
二 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概述 |
(一)法律风险的概念 |
(二)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的特征和种类 |
(三)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的成因 |
三 中国企业对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的优势分析 |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推进 |
(二)中国企业对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的优势分析 |
第二章 匈牙利业土地投资相关法律制度及法律风险分析 |
一 匈牙利农业土地所有权制度及法律风险分析 |
(一)匈牙利农业土地所有权制度 |
(二)匈牙利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法律风险分析 |
二 匈牙利农业土地管理制度及法律风险分析 |
(一)匈牙利农业土地管理制度 |
(二)匈牙利农业土地管理制度的法律风险分析 |
三 匈牙利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及法律风险分析 |
(一)匈牙利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
(二)匈牙利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分析 |
四 匈牙利税收法律制度及法律风险分析 |
(一)匈牙利税收法律制度 |
(二)匈牙利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分析 |
五 匈牙利劳动及用工法律制度及法律风险分析 |
(一)匈牙利劳工法律制度 |
(二)匈牙利劳动合同和劳动基准制度 |
(三)匈牙利输入和管理外国劳务法律制度 |
(四)匈牙利劳工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分析 |
六 匈牙利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及其法律风险分析 |
(一)匈牙利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
(二)匈牙利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法律风险分析 |
第三章 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
一 农业土地所有权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 |
二 农业土地管理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 |
三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 |
四 税收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 |
五 劳动及用工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 |
六 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法律风险的防控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发展研究 ——以“一米信息”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综合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文章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业保险的含义 |
2.1.2 互联网保险的含义 |
2.1.3 “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含义 |
2.2 相关理论基础概述 |
2.2.1 “互联网+”理论 |
2.2.2 平台经济理论 |
2.2.3 交易成本理论 |
2.2.4 熊彼特创新理论 |
3.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
3.1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
3.1.1 农业保险曲折发展阶段 |
3.1.2 政府扶持阶段 |
3.1.3 政府扶持与商业经营混合发展阶段 |
3.2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
3.2.1 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
3.2.2 农业保险赔付率高,财政扶持力度大 |
3.2.3 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
3.3 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
3.3.1 “互联网+农业保险”的管理模式 |
3.3.2 “互联网+农业保险”主要经营模式 |
3.3.3 “互联网+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与产品 |
3.3.4 “互联网+农业保险”的连锁效应 |
4.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
4.1.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
4.1.2 复合型人才队伍缺乏 |
4.1.3 保险险种结构单一 |
4.1.4 获客渠道有限 |
4.1.5 核保理赔技术有待提高 |
4.2 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的滞后性 |
4.2.2 相关险种开发时间较长且成本较高 |
4.2.3 相关业务开展时间短缺乏经验 |
4.2.4 相关技术的应用周期较长 |
5.“一米信息”——“互联网+农业保险”案例分析 |
5.1 “一米信息”概况 |
5.1.1 “一米信息”产生背景及公司简介 |
5.1.2 “一米信息”业务流程 |
5.1.3 “一米信息”的发展现状 |
5.1.4 “一米信息”的组织架构 |
5.1.5 盈利模式及客户来源 |
5.2 “一米信息”经营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
5.2.1 “一米信息”经营的优势 |
5.2.2 “一米信息”经营的劣势 |
5.3 “一米信息”对我们的启示 |
5.3.1 加大与各大保险、期货机构的合作 |
5.3.2 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保险产品 |
5.3.3 加大互联网技术应用力度,打破业务的时空限制 |
6.促进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
6.1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空白 |
6.2 构建符合农业保险服务的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 |
6.3 增加险种研发,不断丰富险种结构 |
6.3.1 加强农作物新型保险种类的研发 |
6.3.2 加强针对农业产业链相关险种的开发 |
6.4 拓展获客渠道 |
6.4.1 满足现有需求,深挖潜在需求 |
6.4.2 提高客户忠诚度 |
6.5 扩大互联网与核保理核赔结合力度,不断提高核保理赔技术 |
6.5.1 将互联网与核保相结合 |
6.5.2 将互联网与理赔相结合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湖南省安化黑茶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创新之处 |
2 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农业灾害风险和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的概念 |
2.1.1 农业灾害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
2.1.2 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的概念 |
2.2 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理论基础 |
2.2.1 风险理论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再保险理论 |
3 湖南省安化黑茶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现状 |
3.1 安化黑茶产业现状 |
3.2 安化黑茶农业灾害风险的特点 |
3.2.1 洪涝 |
3.2.2 冰冻和雪灾 |
3.2.3 干旱与高温酷热 |
3.3 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主体-农户行为与意愿调查分析 |
3.3.1 调查问卷设计及基本情况 |
3.3.2 调查问卷的统计与分析 |
3.4 安化黑茶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参与主体现状 |
3.4.1 政府及相关机构 |
3.4.2 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
3.4.3 农业生产者现状 |
4 湖南省安化黑茶灾害风险保障体系存在问题 |
4.1 政府机构在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
4.1.2 防灾减灾体系不健全 |
4.1.3 地方政府财力不足 |
4.1.4 农业灾害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滞后 |
4.2 当地农业保险及农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
4.2.1 农业保险业务开展不规范 |
4.2.2 缺乏专业型保险人才 |
4.2.3 组织协调机制不健全 |
4.2.4 农业合作社存在多种问题 |
4.3 农户在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
4.3.1 农户防范灾害意识与避灾能力薄弱 |
4.3.2 大部分农户购买农业保险意愿不足 |
5 国外先进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经验借鉴与启示 |
5.1 美国模式分析 |
5.1.1 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 |
5.1.2 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工具 |
5.1.3 第三方管理TPA |
5.1.4 美国模式的启示 |
5.2 日本模式分析 |
5.2.1 财政补贴 |
5.2.2 农业保险分析 |
5.2.3 日本模式的启示 |
5.3 国外农业灾害风险管理的思考与启示 |
6 完善湖南省安化黑茶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的建议 |
6.1 明确政府在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中的职能与责任 |
6.1.1 完善农业风险保障法律体系建设 |
6.1.2 加强政府在农业灾害风险中的顶层设计 |
6.1.3 政府应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性保险、再保险体系 |
6.1.4 建设系统的农业灾害信息服务平台 |
6.2 完善农业保险及合作组织在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中的职能 |
6.2.1 完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规范农业保险管理 |
6.2.2 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 |
6.2.3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
6.2.4 探索再保险的降低风险机制 |
6.2.5 完善农业合作社职能 |
6.3 引导农户在农业灾害风险保障体系中发挥主动性 |
6.3.1 提高农户参与农业灾害风险保障的主观能动性 |
6.3.2 积极培养农户的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湖南省安化黑茶农业灾害风险保障情况问卷调查 |
附录二 安化地区黑茶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咨询调查 |
致谢 |
(6)虚假离婚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虚假离婚概述 |
(一) 虚假离婚的界定及特征 |
(二) 虚假离婚的分类 |
1. 通谋虚假离婚 |
2. 真意保留虚假离婚 |
(三) 虚假离婚与欺诈离婚 |
1. 虚假离婚与欺诈离婚的争议 |
2. 区分虚假离婚与欺诈离婚的必要性 |
3. 虚假离婚与欺诈离婚的区别 |
二、虚假离婚的产生原因和法律风险 |
(一) 虚假离婚的产生原因 |
1. 为骗取权益而实施的虚假离婚 |
2. 为逃避义务而实施的虚假离婚 |
(二) 虚假离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
1. 对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造成的风险 |
2. 对婚姻秩序造成的风险 |
三、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
(一) 我国法律对虚假离婚效力的相关规定 |
1. 《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
2. 《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
(二)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虚假离婚的处理 |
(三) 关于虚假离婚法律效力的理论争议 |
1. 肯定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
2. 否定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
3. 虚假离婚对第三人的效力 |
(四) 本文关于虚假离婚法律效力的观点 |
1.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能否适用于身份行为 |
2. 否定虚假离婚法律效力的合理性 |
3.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的适用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四、虚假离婚法律规制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
(一) 虚假离婚法律规制的不足 |
1. 缺乏离婚无效制度 |
2. 离婚登记的申请和审查时限上缺乏限制 |
3. 审查的内容过于简单 |
(二) 虚假离婚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
1. 设立离婚无效制度 |
2. 规定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行使期限 |
3. 设立离婚考虑期制度 |
4. 完善离婚的审查程序 |
5. 促进离婚协议规范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1.4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的内容 |
1.4.2 研究的方法 |
1.4.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家庭农场 |
2.1.2 家庭农场的主要特征 |
2.1.3 经营风险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规模经济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理论 |
2.2.4 风险管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现状 |
3.1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调查的基本情况 |
3.2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情况 |
3.2.1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主基本情况 |
3.2.2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雇佣劳动力情况 |
3.2.3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年数 |
3.2.4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情况 |
3.2.5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收入情况 |
3.3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发展情况 |
3.3.1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情况 |
3.3.2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情况 |
3.3.3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
3.3.4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农机设备拥有情况 |
3.3.5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金融与财政补贴情况 |
3.4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现状分析 |
3.4.1 市场风险 |
3.4.2 自然风险 |
3.4.3 政策风险 |
3.4.4 契约风险 |
3.4.5 管理风险 |
3.4.6 技术风险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测度 |
4.1 家庭农场经营风险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2 家庭农场经营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3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4.3.1 数据来源与问卷设计 |
4.3.2 研究方法 |
4.4 实证分析 |
4.4.1 信度与效度检验 |
4.4.2 特征值与累计方差贡献率 |
4.4.3 因子分析结果 |
4.4.4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综合评价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5.1 模型构建 |
5.2 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影响因素选取 |
5.2.1 基本特征 |
5.2.2 外部环境因素 |
5.2.3 家庭农场主个人特质 |
5.3 计量结果分析 |
5.3.1 描述统计分析 |
5.3.2 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5.3.3 跨方程约束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
6.1 建立长效灾害预警防范机制 |
6.1.1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
6.1.2 建立家庭农场长期预警保障机制 |
6.2 多方面确立农产品市场管理机制 |
6.2.1 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 |
6.2.2 提高家庭农场市场竞争地位 |
6.3 全面加强家庭农场政策扶持引导 |
6.3.1 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
6.3.2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
6.3.3 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 |
6.4 提高家庭农场内部管理水平 |
6.4.1 加强家庭农场主培训力度 |
6.4.2 引进农业经营管理人才 |
6.5 提升家庭农场科技水平 |
6.5.1 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6.5.2 提高农业科技手段适配性 |
6.6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6.6.1 促进多元新型主体合作 |
6.6.2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6.7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中国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状况评价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农户贷款相关理论 |
2.1.1 农户贷款的概念 |
2.1.2 农户贷款风险的类别 |
2.1.3 农户贷款风险管理的特殊性 |
2.2 基础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农村金融理论 |
2.2.3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农业银行MD分行简介及农户贷款风险管理现状 |
3.1 农业银行MD分行简介及其基本状况 |
3.1.1 农业银行MD分行简介 |
3.1.2 农业银行MD分行财务状况 |
3.1.3 农业银行MD分行贷款业务状况 |
3.1.4 农业银行MD分行管理能力状况 |
3.2 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的现状 |
3.2.1 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 |
3.2.2 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市场风险管理的现状 |
3.2.3 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 |
3.2.4 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区域风险管理的现状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
4.1 农户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
4.1.1 贷款农户诚信与法治意识弱 |
4.1.2 农户信用评级指标不全面 |
4.1.3 农户贷款担保方式落实困难 |
4.1.4 农户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成本过高 |
4.2 农户贷款市场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
4.2.1 自然灾害预防管理滞后 |
4.2.2 市场价格缺乏及时监测 |
4.2.3 农户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简单粗略 |
4.2.4 农户贷款产品种类单一 |
4.2.5 农户贷款补偿机制不完善 |
4.3 农户贷款操作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
4.3.1 员工操作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
4.3.2 农户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存在隐患 |
4.3.3 片面强调工作进度导致授信质量不高 |
4.4 农户贷款区域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的对策 |
5.1 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
5.1.1 强化农户信用意识并实行差异化信用管理 |
5.1.2 优化农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
5.1.3 灵活采用多种担保方式化解风险 |
5.1.4 完善同业合作共建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
5.2 优化市场风险管理制度 |
5.2.1 帮助农户做好自然灾害预防 |
5.2.2 做好重点行业市场行情的监测及判断 |
5.2.3 优化利率风险管理 |
5.2.4 建立差别信贷制度 |
5.2.5 鼓励农业保险业务 |
5.3 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
5.3.1 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
5.3.2 规范农户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
5.3.3 合理控制农户贷款的投放进度 |
5.4 增强区域风险管理实效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致谢 |
(9)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以保定农村信用社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第二章 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理论 |
2.1 风险理论 |
2.1.1 风险定义 |
2.1.2 风险管理 |
2.2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风险基本问题 |
2.2.1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
2.2.2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风险的分类 |
2.2.3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风险的现状分析 |
2.3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基本界定 |
2.3.1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概念界定 |
2.3.2 农村信用社信贷法律风险的分类 |
2.3.3 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特点 |
第三章 农村信用社信贷法律风险的类型化分析 |
3.1 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
3.1.1 合同文本存在法律瑕疵的风险 |
3.1.2 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法律风险 |
3.2 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
3.2.1 无权处置抵(质)押物的风险 |
3.2.2 未履行法定手续形成的风险 |
3.3 借款或担保合同管理和法律救济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
3.3.1 借款人或保证人违约的风险 |
3.3.2 诉讼时效经过抗辩的风险 |
3.3.3 胜诉执行不到位的风险 |
第四章 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法律风险原因分析 |
4.1 现行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立法的不足 |
4.1.1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立法有缺失 |
4.1.2 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属性不明确 |
4.1.3 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功能定位不清晰 |
4.1.4 信贷违规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 |
4.2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法律监管不完善 |
4.3 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
4.3.1 信贷业务审查不严格 |
4.3.2 信贷相关合同签定不严谨 |
4.3.3 信贷法律风险防控主体不专业 |
4.4 外部整体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
4.4.1 农村信用社的外部诚信环境较差 |
4.4.2 县域中小企业破产现象较为严重 |
4.4.3 胜诉执行难现象普遍存在 |
第五章 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 |
5.1 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防范立法体系 |
5.1.1 建立农村信用社基本法,明确法律属性及功能定位 |
5.1.2 完善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法律法规 |
5.2 完善信贷风险防范的法律监管体系 |
5.3 完善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制度 |
5.3.1 严格落实贷款调查审查制度 |
5.3.2 借款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严谨性 |
5.3.3 打造法律风险防控专家队伍 |
5.3.4 建立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
5.4 健全外部运行的法律环境建设 |
5.4.1 改善整体社会信用环境 |
5.4.2 完善中小企业信贷保险制度 |
5.4.3 加大诉讼执行力度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分析法 |
1.4.2 入户调查分析法 |
1.4.3 统计分析法 |
1.4.4 风险管理方法 |
1.5 创新点 |
2 研究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2 相关理论 |
2.2.1 产业融合理论 |
2.2.2 乡村振兴战略理论 |
2.2.3 农业多功能性理论 |
2.2.4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2.2.5 农民增收理论 |
2.2.6 风险管理理论 |
2.2.7 农业风险全面管理理论 |
2.2.8 本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 |
2.3 本研究的核心概念与研究范畴 |
2.3.1 核心概念 |
2.3.2 本研究的研究范畴 |
3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风险分析 |
3.1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 |
3.2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 |
3.3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遇 |
3.4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的含义 |
3.5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的类型 |
3.5.1 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的来源划分 |
3.5.2 按其它方式划分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 |
3.6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识别 |
3.6.1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识别的含义 |
3.6.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识别的内容 |
3.6.3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识别的方法 |
3.7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演化 |
3.7.1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因素 |
3.7.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事件 |
3.7.3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损失 |
3.7.4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作用途径 |
3.7.5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承受者 |
3.8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成因及应对 |
3.8.1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成因 |
3.8.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应对 |
3.9 小结 |
4 基于家庭农场参与农村产业融合意愿及风险的分析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变量选择 |
4.2.1 研究方法 |
4.2.2 数据来源 |
4.2.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 模型运行结果与分析 |
4.3.1 家庭农场主特征变量的影响 |
4.3.2 家庭特征变量的影响 |
4.3.3 外部环境特征变量的影响 |
4.3.4 基础设施变量的影响 |
4.3.5 净收益与风险的影响 |
4.4 家庭农场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意愿发生机制的ISM分析 |
4.5 小结 |
5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模式创新 |
5.1 风险管理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
5.2 风险管理模式创新之一:远期合约、期货合约 |
5.2.1 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含义 |
5.2.2 套期保值的运行机理 |
5.2.3 套期保值在规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的运用 |
5.3 风险管理模式创新之二:期权模式 |
5.3.1 期权合约 |
5.3.2 期权合约的运用 |
5.3.3 期权费用的确定 |
5.3.4 启示 |
5.4 风险管理模式创新之三:价格保险+场外期权+期货市场 |
5.4.1 国内外实践与相关政策解读 |
5.4.2 价格保险+场外期权+期货市场的基本原理 |
5.4.3 价格保险+场外期权+期货市场模式的探索与试点 |
5.5 小结 |
6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
6.1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原则 |
6.1.1 注重绿色生态与“五生融合” |
6.1.2 激活融合活力以市场为导向 |
6.1.3 突出特色产业优势并关注风险管理 |
6.2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机制构建 |
6.2.1 完善资源要素与合理配置机制 |
6.2.2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机制 |
6.2.3 健全完善现代科技创新引导机制 |
6.2.4 立足长远的人才培育机制 |
6.3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的对策 |
6.3.1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顶层设计 |
6.3.2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模式 |
6.3.3 健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与发展主体 |
6.3.4 持续激发农村产业融合中各个要素 |
6.3.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涉农公共服务供给 |
6.3.6 发展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及期权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家庭农场”是在规避法律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三变”改革:经验总结、问题反思与路径优化——以贵州省安顺市塘约村为例[J]. 兰定松.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20(03)
- [2]重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疏解机制研究[D]. 杨苗. 重庆理工大学, 2020(08)
- [3]“一带一路”背景下匈牙利农业土地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D]. 柯建龙. 兰州大学, 2020(10)
- [4]我国“互联网+农业保险”发展研究 ——以“一米信息”为例[D]. 张晓甜. 新疆财经大学, 2019(02)
- [5]湖南省安化黑茶灾害风险保障体系研究[D]. 李建程.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9(02)
- [6]虚假离婚法律问题研究[D]. 张力文.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7]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经营风险防范研究[D]. 邓铭. 东北农业大学, 2019(12)
- [8]中国农业银行MD分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 刘怡彤. 东北石油大学, 2019(01)
- [9]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以保定农村信用社为视角[D]. 杨丽荣. 河北大学, 2019(08)
- [10]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风险管理研究[D]. 和龙. 北京交通大学, 2018(01)
标签:法律风险论文; 农业保险论文;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论文; 政策性农业保险论文; 法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