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和美好生活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但是从中国大量的农民工身上,我们看到了这种联系的紧密性和直接性。美好生活不仅仅是满足温饱,而且是政治、文化等要求的满足,其中包含进入城市并在城市较好地居住、工作的城市权的追求。当然,获得城市权并非不要乡愁,乡愁可能是一种更高的文化追求,是一种和当代城市权兼容的文化权利。
关键词:农民工; 城市权; 乡愁
在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如何理解这个主要方面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美好生活当然首先是指日常生活的质量问题,更多表现为经济问题,但是也有很多时候涉及其他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内涵,具体来说,物质与文化生活要求更高。衣食住行,都有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期望提高,公平正义愿望迫切,对于安全和环境要求日益增长。当代中国社会的城镇化率已经接近60%,一个城市为主导的社会正在到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城市本身有一种密切的和内在的联系。大约十年前上海世博会期间,有一个口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把城市和美好生活联系起来,需要以美好生活的尺度进行探索和建设城市。城市和美好生活的关系是一个需要我们深入探讨的学术和现实问题。
城市建设中,有一类重要的主体就是农民工。对于进入城市而还没有在城市完全安顿下来的农民工,从其对美好生活的要求来看,比如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就有很大差别。对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一些要求很显然不是一般的衣食住行的要求,更多的是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要求。进入城市寻求美好生活,也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了城市权的追求。目前中国的城镇化速度依然较高,一些重要主体如农民工进入城市安顿下来的意愿非常强烈。虽然在很多情况下,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活和生产中处于并不是很有利的社会地位,但是城中这类主体大量存在。作为理性的主体,农民工对城市和乡村的选择肯定是经过思考的,正因为城市生活本身对于农民工主体的吸引,才导致大量农民工的出现。虽然这个群体非常庞大而且复杂,但是我们相信他们的选择是对于美好生活选择的重要活动。在大众传媒中,农民工的出现或者是需要同情和怜悯的对象,有些时候也是被排斥的对象;在伴随近年户籍制度的变化中,一些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意愿并不强烈,但是现实中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数量比较多,社会作用和影响增加。这里,就有了需要我们来分析的问题:一个方面农民工大量进入城市,另外一个方面他们的状态还需要关注,各方面的条件还需要提升。为什么如此?这可能还是要从农民工自身的形成、发展开始分析,而根本原因还是城市权的追求问题。追求城市权应该是农民工的一种追求。这对于农民工来说,进入城市是过上美好生活的关键。
一、迁移、进入城市与美好生活:农民工的形成
1.城乡分割、农民进城与农民工
农民工的出现,首先跟户籍制度有关。农民可以简单定义为从事农业、住在乡村的人。在中国当代历史上,由于城市本身不发达,在一定时间对于农民流动到城市做出限制,1958年正式实施的户籍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制度。农民工身份一方面是农民,另一方面是工人,作为工人和传统的城市、工厂的工人在职业特征上几乎没有区别,但是城乡差别是这种群体形成的一个核心因素。
城乡差别在很大程度上是城乡建设不同政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总的看来,城乡差异是国家为实现工业化的最初积累而形成的对农业的过多要求开始的。工业化要实现,本来和城市化是同步的,但是工业化的基础来自农业,农业自身必须保持基本的积累能力,这导致工业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不断发展起来。在开始阶段,农业提供的各种要素是关键的。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和计划供应体制。在农村实行计划收购(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对城市居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粮食计划供给(统销),严格管制私商。通过粮食统购统销,政府以低于市场价的统一价格获得农产品,再加上以较高价格销售工业产品,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为重工业发展积累资金。
和这种农业、农村与城市、工业区别对待同时进行的制度建设,是对农民流动性的疏导和限制。1953年到1957年政府颁行一系列限制农民进城的政策。195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取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种政策后来被不断强化,形成了城乡流动的户口壁垒。总的来说,社会形成了一种单向流动机制,农民进入城市的门是紧闭的,相关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形成了。这种制度现在看来对于中国建立工业基础是重要的,但是也带来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城乡关系问题,甚至这可能是当代中国最大的问题。这种制度形成的一个后果就是城镇化缓慢。城镇化的一个关键就是农民进城,如果进城通道关闭,那么城镇化必然迟滞。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城镇化比率是比较低的。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开始,一个重大的突破是农村实施集体土地联产承包制。在当时条件下,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生产效率有了极大提高,农业生产形成了极大劳动力剩余。一定地域以外的就业需要明显突出了。这里,农村工业和商业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所谓的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农村的产业有了变化,农民的流动性有所增加,可以说城乡关系发生变化,但是没有彻底改变,农民工问题不像后来那么明显。
农村的彻底改变还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区域上从沿海到内地逐渐发展。国家政策也发生了变化,从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谈话发表以来,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关系出现了重大变化。农民流动限制不断弱化,甚至近来在一些地方已经取消。虽然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福利制度没有及时发展和完善起来,但是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尤其是从劳动保护的角度,国家有了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总的来说,城乡关系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比如城市有2亿多的农民工,他们基本没有城市居民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保障和福利。同时,乡村有不完整家庭生活的留守老人、儿童、妇女人数也非常多。农民工从半农半工的身份,到城市居民的身份转移非常缓慢。有些是难以进入城市,因为城市的制度设置,并没有让这些人顺利进入城市;有些不愿意获得城市身份,因为户口制度特性发生了变化,如果说过去是阻拦农民进城,那么现在则是户籍制本身附着的宅基地、土地经营承包等权利可能变成为一种福利。这种福利很重要,尤其在不能完全进入城市、在有些条件下要退回到乡村的时候。到2017年,中国的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8.52%,农民工总量到2016年时已达2.8亿。总的来看,农民的市民化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在农二代身上可能表现得特别突出。无论是从业技术、观念等,大部分农民工都无法回到农村。但是,成为城市市民也面临很多障碍,如居住、就业等并没有保障。
2.从城市权的角度分析农民工进城
有学者从城市权(大部分学者使用城市权利这个概念)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1]。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政府多次颁行有关农民工落户城市的经济、财政、产业政策。细化、完善差别化落户政策,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从一定角度看,农民工进入城市,已经成为一种权利。这种权利的概念,和当代一些国家发展中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提出的城市权概念非常接近,甚至一致。农民工的城市权问题,与市场和资本为主导的当代城市发展机制有密切的关系,同时,也与从传统社会到城市为主导的社会转变有密切的关系。这种权利非常重要的形式是迁移的权利。有些农民工研究的对外翻译中,将农民工翻译为移民工人(immigrant peasant),这可能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但是这里移居是一种很重要的现象。农民工必然有移居的现象,从农民身份的居住地,移居到其他地方,成为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这种移居的动力、过程以及面临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一些对美好生活和城市关系的学理探讨。农民工的这种移动性需要我们做出一个分析。这种移动性不是一般的移民的移动,而是一种跨行业、跨地方性、跨生活方式甚至跨社会阶层的移动,也可以叫做位移(trans-local,translocation),这种生存方式是很有特点的。
对于农民工来说,他在不同的地方之间移动,在自己来源地和工作生活的城市之间的移动。可能移动的频率比较频繁,但也可能移动的频率比较低。没有移动,那可能就不是农民工了。移动的原因可能是节庆,和亲人团聚等,但是移动的方向,可能是从城市到乡村,也可能是亲人从乡村到城市。二代农民工的移动往往是核心家庭举家迁移,已经很少长期从事农业,这种节庆移动、农业季节性移动未必很多。
模拟系统运行100次,每次产生观测序列的长度为50,系统安全性概率阈值为0.95,如果当前系统安全性概率低于阈值,监控器根据当前的监控情况产生长度为10的反例并终止本次运行.在100次运行中,共计探测到4次系统安全性概率低于给定的阈值,表2列出了当系统安全性概率低于阈值时的观测序列及产生的反例.
黄璐、孙祯祥、王满华[3]和杨金转[16]则是从国内外现状上对无障碍网络课程进行综述,并对我国进一步建设无障碍网络课程提出了相关策略。
可以用跨地方性来解释农民工的生存状态。这种情况下,他有一个角色转化,有一个模糊的角色,有一个进入城市以后模仿城市人的过程,甚至农民工二代进入农村也有一个模仿农民的过程,因为对很多二代农民工来说,农村也是一个并不熟悉的存在环境。他的这种社会身份、社会属性有一种模糊性,有种变化性的特征。进而言之,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往往都是传统的城市工人所从事的职业。但是就目前而言,农民工的身份是农民而不是市民。
排除标准:(1)严重心脏、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患者;(2)不能耐受腹腔灌注化疗患者;(3)凝血功能障碍患者;(4)临床病理资料不完整的患者。
在传统文化中,城市对于中国人来说,也许对于居住在城市以外的人来说更是如此,那里能够寻求到美好生活。现在来看,商品粮、城市福利、单位福利、先进的行业、精神文化生活的发达、生活和生产文明程度比较高等,相比于中国农村,都是城市的优点。应该说中国近代以来,城市化过程开始就是这样的,因为城市化和美好生活之间有一个密切的联系。这个联系甚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就存在。
更甚者,农民进入城市,不仅仅是对于丰衣足食的要求,更是一种高端的要求,这种高要求就是政治、文化等层次的要求。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借用一个国际上一些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概念,寻求城市权,来揭示这种迁移的目标和要害。这种追求是一种权利追求,在城市体面居住下去的资格和要求。
为什么农民工会迁移?有很多的提法,比如有人提出,场域拓展对新生代农民工有很大的吸引力。教育条件差别,也对部分农民工迁移决策影响很大。农民工迁移的动力,虽然比较复杂,但是城市意味着自由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以及较多的就业机会,这一点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尤其明显。城市的一个吸引力在于,迁移主体可以尝试在一些新鲜的领域做一些原来想不到的工作,有挖掘自身的潜力并自我肯定的可能。城市资源、人口的密集,意味着需要和信息、机遇的密集。在城市工作,可以面临众多的选择,具有较高的选择工作的自由度[2]。也有人提出,迁移活动的直接动力是城乡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城市工业部门不断壮大,而户籍管理松动造就了农民工流动成为可能[3]。
3.农民工的迁移
标准段箱梁采用单箱单室截面,混凝土箱梁顶板宽为12.15 m,底板宽6.15 m,梁高2.0 m,悬臂3.0 m;主梁顶板厚22 cm,底板厚25 cm,跨中截面腹板厚30 cm,腹板厚度由跨中向支点渐变2次,分别为由30 cm渐变为56 cm,再由56 cm渐变为70 cm,为方便施工,腹板渐变采用台阶状渐变方式。
在移居和定居的关系上,需要关注一个重要的差别。在国际上,移居和定居往往是一致的,移居了必然定居在一定地方。但是在中国,由于农民工身份的特殊性,其行为也呈现出特殊性,农民工的移居,在一个地方工作和居住,甚至长时间居住,未必是确定居住这个地方。这里,户籍制度是区别定居和移居的重要因素,虽然近些年来,户口对于定居的影响已经削弱,但是在一定地方工作和居住,未必就是定居,因为定居在中国背景下往往和户口及其相应的福利和保障联系在一起,户口的变化对于定居影响比较大。其实,农民工成为市民,在过去是不多的,但这种情况正在改变。也可以说,距离高质量美好生活的距离更近了。如果用简要的话语来概括农民工的形成,那么他们的活动追求就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二、追求美好生活与追求城市权:追求城市美好生活的关键
1.农民工与追求美好生活
追求美好生活,对于农民工来说,往往是在农民身份时候做出的决策。那么,这个问题如何理解?什么是农民的美好生活?这恐怕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问题。中国的农民工问题,从一定角度看,固然和中国自身的社会阶层划分有关,但是农民作为一种古老的职业群体,其转变恐怕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近代社会工业化、城市化以前,农民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问题,但是这个群体随后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数量减少,地位下降,甚至有些研究认为随着农业社会的结束,农民也终结了。
2.乡村与城市中的权利:不动产权利的错配
美好生活在具体的现实中进行判定的时候,往往是一种价值观念的体现、决策和行动。对于农民而言,美好生活是一种同质的主导性的态度类型。在历史上对农民的表述很多,但是有很多同质性的描述,从赫西俄德的工作和时日中的农业劳动者,到现代和当代的一些农村区域,其同质性非常明显。在农民活动中,在从事农业的农民迁移中,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只有改变了职业,情况才发生了变化。农民有一种美好生活的理念,具有非常重要的共性而没有差别,虽然古代遥远,但是他们确实很有共性,近些的英国、法国农村,甚至现代印度农民都是如此,中国农民也是如此。
农民往往作为传统职业群体,有自己的特殊的价值观。随着现代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传统的农民终结了,就像法国学者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探讨的那样。按照蒙德拉斯的探索,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以来,以法国农民活动为代表的社会转化过程中,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已经不存在了,农民的经营活动主要是参与市场、追逐利润的活动。农村、农民、农业发生的变革,是新的工业化、新的技术造成的,传统农民面临终结,这种事件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中国的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来看,是新的时代变化的一种表征。进入城市是世界潮流而非中国一家独有现象,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意义,更有推动历史前进的世界意义。
美国学者芮德菲尔德在《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第四章《什么是从事耕种的人憧憬的“美好生活”?》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颇有兴趣但也比较深刻的探索,他对于农民社会中的农民文化的美好生活观念和意识进行过探讨。在一定范围的研究中,如何理解美好生活,其实有不同的看法,大概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以北欧和玛雅农民为代表,它们视农作劳动收获为一种“最道德”的事情,自豪自己的身份和生存方式,甚至上升到一种宗教情怀;第二种以意大利南部和地中海区域的农民为代表,认为做农民不过是一种无奈的生存选择,干农活又臭又累,但凡有更好的赚钱行当他们就会弃之而去。在现代和当代社会中,作为职业群体,农民的认识和观念并不相同。这个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来看是共同的。不过,在当代中国农民群体中,依然坚守农民身份和生存方式,并认同其价值和意义的,可能人数相对比较少,更多的人认同第二种情况。不过,现在不能低估一些新型农民的出现,可以称之为新农民,这种情况在芮德菲尔德那里也做过探讨。其表现就是,有这样一群人,受过良好的教育,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们曾经生活在城市里却选择离开城市回归田野,回归简单的劳动生活,节制欲望。他们多多少少都是反城市化进程者和理想主义者,以早期的嬉皮士以及现在越来越多的“主动逃离城市人群”为代表。匠人也是一个广义农民群体内的一员,靠手艺吃饭,踏实劳作。匠人精神重新被社会热捧,也是与时下都市文明浮躁、快速、盲目、浪费的一种对抗。其实这也表达了一种在现代化努力之下的对于现代性的质疑,对于原来城市化和工业化为主的社会的生活方式的怀疑。从一定角度看,其实这是对一种传统价值中的美好生活的怀念[4]。
王氏以撰《杜臆》自比伯夷叔齐采薇而食,表明自己的坚贞气节,可谓人中君子。 相比于王嗣奭晚年以注杜自证名节,《杜诗执鞭录》著者徐树丕(1596-1683年)则在注杜中表达出对明季流弊的愤慨,其于书内眉批道:“唐之李杜皆不中第者也,今并显。 小儿熟读烂时文,博一进士,便目前无人,恣为非恶。 我朝之天下,皆为此辈所坏也。 更有反颜事仇、行若狗彘者,皆此辈一种人。 嗟乎!安得以高皇帝瓜蔓抄之法斩绝此种人,则天下之气稍舒,行致太平耳!”[19]卷十四 在以批注杜诗为表象之下,体现出徐氏对前朝追思与反省的实质,也就从另一方面表露出作为遗民的忠义君子情怀。
农民工进入城市,涉及一个基本的权利问题,就是在城市拥有住房等不动产而安居下来。问题是,在中国目前不动产制度设置中,农民工的住房等问题在农村是得到制度安排的。比如,所有农村集体成员都有权利获得一定的宅基地作为居住房屋建设之用,同时,也有获得集体土地等的经营使用的权利。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本来是有居住、工作、谋生的场所和条件的,但是,在城市,这些条件有了变化,甚至没有了。笔者称之为不动产的财产权的错配。不动产具有不动的特殊性,不能直接进行交易和使用,作为空间权利,不可以在财产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对具体空间的对象进行使用。
1) 报警制度制订与报警设计包开发。根据ANSI/ISA 18.2—2009 Management of Alarm System for the Process Industries和IEC 62682—2014 Management of Alarm System for the Process Industries ,结合该公司各项要求与制度,制订报警制度并进行了完善。在制定相应报警制度基础上开发报警设计包。
基于微信平台的微课程是习者进行非正式学习的一种补充。至于微课程设计,国内外不少学者提出了各种教学模式[6]。笔者根据《兽医微生物学》课程的特点,以及已报道的成果与经验,提出了如图1所示的《兽医微生物学》微信微课程设计模式。其中包含了潜在学习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分析、微课程教学视频设计、学习活动设计、教学过程性评价设计、内嵌学习支持设计、微课程教学设计的反馈及评价这几个环节,确保微信微课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农民工生活、生产中的不动产要素,或者自己对于土地等要素的权利,具有特定的区域性、地域性或者空间性。这种权利的客体是不可移动的,这就导致了农民在流动、移居以后,这个权利实现比较困难。而且,这种空间性的财产对象,其地理位置所处对财产权利影响很大,比如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腹地的空间财产价值差异就很大。在流动过程中,他的不动产就失去了价值,至少失去了其使用价值,所以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不动产权利在目前制度设置下,只有具体的占用和经营或者流转,才能够获得直接利益。但是,进入城市以后,农民工在流出地依然有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一个小时过去,雪萤还没有来。一杭有些焦急了。给雪萤打电话。关机。冰和火的极端感觉是一样的,是麻木,是燃烧。一杭处在冰火两重天的交替作用之下。
会长李新立向我们介绍,近年来上海印协下大力气打造新媒体平台,希望能够通过现代化的传播手段让行业内外第一时间知悉上海印刷业的发展动向。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导播间、制作间等一个个装备精良,功能齐备的工作室。据了解,一系列职业技能课程视频的拍摄、制作便在这里完成,这些课件作为配套学习资料,被推送到那些计划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手里,进行观看学习。“很多企业都愿意为职工提供可视化、移动教育平台,协会在这方面可以尽一些力量,发挥引导者的作用。”李新立解释道。
3.城市权是农民工城市生活的重要权利:居住权与就业权
所谓城市权,就是进入城市、居住在城市、参与城市生活和生产、让城市更加美好等的资格。这种权利目前还不是一种法律权利,而是一种社会权利、道德权利、人权。其内涵很丰富,对于农民工来说,获得城市美好生活的权利,主要就是居住权和就业权。
城市权理论大约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一些左翼学者的研究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国学者列斐伏尔在1968年《城市权》(第1卷)、1970年的《都市革命》、1972年《空间与政治》(《城市权》第2卷)、1974年《空间的生产》等著作中,对城市权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城市权是那些弱势群体对社会、对城市生活本身不满意的表达。城市权是人们希望在城市人工环境中有好的生活的要求和渴望,是一种需要,也是一种呼喊。
城市权的最初始含义,应该就是农民进城的权利问题。在列斐伏尔那里,就是如此。在当代社会中,城市是人类居住的核心场所,城市也是当代社会文明的载体和集中体现。城市权的形成和发展,其实是人的文明权利的形成和发展。城市权可以看做一种新的从传统社会向现代或者后现代社会转移过程中的权利诉求。
当代农民工的居住尤其是定居问题是很多研究者关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住房制度先后发生了重大变化,应该说城市居住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工也有一些变化,但是总的来说,由于各种原因,这个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尤为关键的事情尚未有彻底改变,也可能是农民工不能融入城市的关键因素。
现在来看,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用工单位宿舍、租房等方式。国家已经在政策上逐渐将农民工纳入福利房分配对象的范围。这里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就是农民工的住房需求是中国房地产的需求潜在、巨量的部分。这导致中国房地产市场,相对于非常有限的供给,需求几乎接近无限,尤其是农民工工作的城市,这是城市美好生活中的关键部分。
当代中国条件下, 城市权虽然和资本、市场主导的城市发展有关,但是更多可能地与中国从传统社会向都市社会转变中,农民权利的新发展有关。从迁徙的权利看,农民工应该有在城市与城市居民大致相等的权利。但是,目前中国农民的权利配置中,像宅基地、生活和生产资料的土地、水面、森林等,不能直接进入城市,只有在一定时间可能这些权利才能够得到完全的保障。这种权利也是一种和资本、市场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和迁移、迁居、迁徙等权利直接相关的权利。这种权利,主要包括了城市居住权、就业权两种主要内容。
根据一些调查,农民工在城市以租赁住房为主,条件普遍不好。比如在很多城市,公租房的主体不包括农民工。在一些城市,公租房的主体可以是农民工,虽然条件并不是很好,但是这些类型的主体对城市居住满意度比较高。公租房的租金价格比一般市场的租赁价格要低,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保障性[5]。公租房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其地址往往比较偏,通勤时间普遍比较长甚至很长。
芬兰财政部近日预测,2018年芬兰经济增长率为2.5%,2019年将放缓至1.5%。芬兰央行预测,2018年芬兰经济增长率为2.7%,2019年将放缓至1.9%,2020年将进一步降至1.7%。芬兰经济的高速增长期已经过去,现在应该采取预防性措施,为今后可能出现衰退做好应对准备。分析人士认为,经济增长放缓将导致税收减少,从而影响当前芬兰政府的庞大福利开支。如何在维持目前公共开支水平的同时,保持政府可持续运转,将是芬兰政府今后面临的首要任务。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场所非常复杂,以三资企业、私营和民营企业、个体户等为主要方式。企业以所有制和经营方式区分,前者如国企、集体企业、私营或者民营企业为形式,后者以公司、合伙、自然人等经营主体,这些不同的企业、主体所形成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差异很大,但是相比于乡村的就业形式,他们对城市就业的评价是积极的。
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意愿研究近年来得到重视。这可能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对于居住、就业、社会融入等满意度进行了解的很好的考察视角,是农民工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一种实际标志。现在看来影响农民工定居的因素很复杂,但是劳动力市场因素在城市就业的因素影响很大。
从有关调查看,农民工对于进入城市定居,既表现出对城市定居的向往,又有一定程度的拒斥而呈现出一种矛盾和模糊性的心理状态。城市对于农民工而言,往往是美好生活的一种体现,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场所。定居往往是各方面条件具备情况下一种比较积极地融入城市的选择。相对于人力资本而言,对城市社会的信任、向往和依赖等社会支持因素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更加明显。而市场性因素正在成为显在的主要因素,就是作为劳动力,农民工的就业市场上的处境,是一个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没有就业市场,城市经济条件不允许吸纳大量的农民工,那么,农民工的进入和定居就会变得较少[6]。根据既往经验,如果就业情况发生变化,往往发生农民工返乡潮。如果城市就业条件好,农民工的数量往往上升。教育水平、职业成就感、声望等也是衍生的结果,对于定居也有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就业市场这个因素是决定性的,就是在城市有没有就业机会,非常重要。收入预期也是市场因素的重要方面。
需要注意,就像有些调查所展示的,第二代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做是农村的精英群体,他们年轻,有文化,具有相对的人力资本优势,同时他们更具时尚感且比上一代具有更多的梦想,有不断尝试和冒险的精神,因而对城市生活怀有更为强烈的渴望。农民工进入城市,固然首要的目的是追求经济收入,但是对于人生价值和意义的考虑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他们更希望见识农村之外的世界。所以定居的意愿可以划分为一些因素,但是价值的因素、人生观因素也有影响。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可以看做农民工定居城市、获得美好生活的综合性指标。
从一定角度来看,农民工对于城市的向往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也有很多条件不尽如人意,但是,很多情况表明,城市和农民工的美好生活联系在一起。
三、城市美好生活与乡愁:身居都市的乡村记忆
城市美好生活,是否就意味着对于乡村的遗忘甚至抛弃?城市本身有很多问题,比如城市病怎么办?是否在城市里就不再有乡村为基础的文化记忆?城市满足人的需求,是丰富的、多层次的,也许我们可以提出来一种城市权中应该包括的精神上的权利,那就是乡愁。乡村发展的一个方式就是本土城镇化,另外一个方式就是离开本土而进入城镇化地区。大部分情况下,乡村的发展就是用城镇化的方式进行农村的改造。对于离开原来乡土的农民工来说,面对城市生活,原来的乡土生活变成了记忆、感念、价值依赖。这个时候,一种乡愁油然而生。逝去的难以回归,面对的格格不入。
我们所谓的美好生活,固然有内在的规定,但是也有一种相对性,就是农民工阶层纵向比较相对多一些,横向比较相对少一些。中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差别还是比较大的,社会不同阶层的收入和财富水平差别甚至可以说很大。这个时候,在全民范围内,美好生活的现实要求和状况应该是有很大差别的。这里,农民工的美好生活,应该确定美好生活本身有差别而不是单一、同质的。
农民工生活、生产条件总的来说和城市是有差别的,但是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进入城市,愿意在城市居住和生活,即使还没有城市居民的身份?有很多指标和形式可以做出评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己高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部分满足或者可能满足,甚至可以介入、围观、靠近当代文明的生活,这就是当代的城市或者都市生活。城市生活,对于农民工来说,不仅仅是温饱的问题,可能还有一种更高的自我实现层面的追求。这些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得到了更加明显的表现。一个城市里固然有生存的压力,但是同时,也提供了发展的条件,也给很多的人的生存提供了一种模式,一种自我实现,一种人际交往,一种融入现代文明,或者与现代文明靠近的可能性。从农民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有不同层次,从基础层次的需要来说,农村和农业中的从业者未必就比城市普通居民的生活有多少差距,但是,精神和文化生活的差距一般来说很难比较。城市往往代表一种新的文化、价值和精神,这种文化和精神与农业、农村、农民社会差别比较大。但是从文化的角度来说,农民工也有自己的乡愁,离开乡土以后,对乡土有一个文化根源、文化美好生活的回忆,这就是和城市中产阶级有一定共性的乡愁。如果说这种乡愁是对于田园乡土的怀念,那么,这种乡愁很显然不是乡里居住者的。这种乡愁应该是离开乡土的居住地以后对于乡土所代表的美好文化、精神生活的一种记忆。但是,乡愁的存在并不意味着需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离开乡村有满满的乡愁,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离开城市而回到乡村。离开乡村奔向城市,也是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这种对于乡土的眷恋也是一种对于本土、本地甚至本民族文化的记忆。
对于有关乡愁的研究最近得到一些研究者的重视。首先是内涵上,一般包含着“离家在外而对家园的渴望”与“置身都市而对乡村的缅怀”两个要素,表达着身处于不可阻挡的城镇化进程中,人们对当地原有的自然环境、住所、邻里街区、当地的生态、民俗传统及生产生活习惯等的依恋之情,然而又不得不面对这些熟悉的景象、事物消失远去的心理情结[7]。但是乡愁也面临一些被削弱的因素,因为农耕文化景观逐渐减少,乡村的地方性特定的人文信息缺失,人们寄托乡愁的元素衰减或者消失。乡愁必须和具体的景观、活动、经验为基础。农民工本身也是这种文化中的重要力量和因素。虽然城市美好,但是乡愁依然保留,即使这种乡愁面临遗忘的危险。对于农民工来说,有乡愁,也和很多文化大众一样,有一个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乡愁不仅仅是乡愁,也有对于传统文化的一种回顾和依赖,也是现代性之愁,也有对于未来不确定性的感慨。
也许乡愁是一种对于本真生活方式的追求和向往。其实,农民生活方式及其文化有自身的问题,身在乡村未必就靠近生活的本真和本性。从农民成为农民工,从传统的生活方式当中摆脱出来,尤其是从自然经济方式、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生活状态下摆脱出来,是靠近生活本真、进入现代文化的重要途径。在资本与市场主导的城市发展条件下,很多人进入城市,靠近城市、围观城市,就意味着靠近了生活本身,靠近了一种本真的生活状态。对于农民工来说,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职业的改变,这些精神层面的要求应该会越来越多。农村有些村庄的空心化,应该是城市美好生活的一种的证明。
农民工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城市权追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民工为代表的城镇化主力军是推进当代社会进步的重要的群体。可能我们将来会重新审视这段历史。这是最近几十年发生的最大的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农民工在城市追求美好生活,有其历史性、世界性的意义和价值。
叶面喷硒对葡萄果实性状及产量的影响研究……………………………………… 李小燕,刘 俊,张 欣,盛雅晶,王永军(115)
资产评估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行业,人才是支撑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发展的基础。我国尚处于资产评估人员培养的起步阶段,这是由我国短暂的资产评估历史造成的,是无法回避的。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从国外吸取经验到国内自我改革与完善,希望能在政府的帮助下,形成一套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科学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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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kforBetterLifeinCity——Peasant-workers Struggle for the Right to the City in Urbanization
QIANG Nai-she, 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
Abstract: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city and better life are very complicated, while they are so close and direct to each other for the huge Chinese peasant-workers. Better life means a lot for us to understand, because it is not only the satisfaction of necessary needs, but also the satisfaction of political and cultural claims. It includes the right in the city with going into the city and having a better life and job in the city. While it doesn’t mean that nostalgia should be abandoned. Nostalgia may be a higher culture pursuit, and a culture right compatible with the right in city..
Keywords: peasant-workers; the right to city; nostalgia
作者简介:强乃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审
收稿日期:2019-04-10
DOI: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19.05.09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9)05-0068-07
责任编辑 吴兰丽
标签:农民工论文; 城市论文; 美好生活论文; 农民论文; 权利论文; 社会科学总论论文; 社会学论文; 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论文;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论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