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证券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证券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证监会,税法,资本市场,中国,知识产权,投资者,常德。

证券立法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本报记者,昝秀丽[1](2019)在《证监会完善证券期货立法工作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5日表示,近日,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常德鹏介绍,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和上位法规定,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立法工作机制,保障立法质量,证监会对《规定》进行了配套修改(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9-10-26)

祝惠春[2](2019)在《投资者保护有了路线图》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有1.5亿多投资者,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在主观、客观等方面诸多因素作用下,中小投资者成为权益受损的最主要群体。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加强投资(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9-09-16)

贺琪[3](2019)在《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立法模式选择——基于国外立法模式考察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作为重要的金融创新手段,需要充足完善的制度供给和规则体系来保障其发展,而立法模式的科学合理选择是实现法治化发展的基本前提。纵览国外,在资产证券化立法模式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散式立法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集中式立法模式,提供了两类特征突出、成效显着且具有代表性的可借鉴立法模式。综合考量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特性、我国成文法立法惯例以及监管体制和国家治理机制等因素,我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应当选择集中统一立法和统管型发展模式。(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9年08期)

贺琪[4](2019)在《论我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立法模式与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开启了知识价值融资的新时代。但是,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存在先天不足,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基础资产及其转让程序的制度缺失、SPV缺乏法律主体地位、财产混同、资金混同或挪用的潜在风险系数大、过度依赖外部增信措施、各项辅助性交易规则尚不完善,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不足等方面。通过对国外资产证券化立法模式考察,并结合当前国内的法律制度体系和资本市场环境,我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应当选择集中立法和统管型发展模式,并应当从完善知识产权基础资产和SPV规则体系、强化资产信用支撑和现金流归集管控、优化交易辅助性规则体系以及增强二级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出发,增强防控风险。(本文来源于《科技与法律》期刊2019年04期)

海通证券资管公司产品与业务创新部总监,刘赟[5](2019)在《加强立法 防范四类应收账款 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期,基于应收账款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受到了一些市场质疑,众说纷纭。有观点认为是金融行业“重营销轻风控”的结果,需对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管理人及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管控;有观点则认为应当从源头抓起,对那些为了获得融资而进行欺诈或造假行为的原始权益人等进行严惩。$(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9-07-16)

于德江[6](2019)在《完善立法规制 破解抗拒证券执法难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深大通暴力阻碍证监会稽查人员执法,令市场震惊。然而,这并不是个案,此前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此次因涉及上市公司公然抗法而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昨日表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证监会的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了资(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5-25)

王意茹[7](2019)在《论我国证券群体诉讼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社会转型同时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市场规模扩大,证券市场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紧追其后的证券欺诈现象层出迭现、数见不鲜,成为证券市场最为突出的违规违法问题。证券欺诈问题不同于其他侵权行为,它有着分布更为庞杂的受害者,且往往损失相当严重。众所周知,1990年、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迈下第一个脚印,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较晚出台,由此可以看出,起步较晚导致证券市场的运行与监管机制并不十分完备,相反问题很大,体现在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强度不够,受害者获得的赔偿金额与损失不相匹配等等。由于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立法较晚且并不完备,因此难以与当今日益复杂、繁多的群体性纠纷相匹配,急需建设性建议以完善该制度。美国采用集团诉讼制度来解决群体性纠纷从而取得巨大成功的事实是有目共睹的,其证券集团诉讼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比我国早了几十年,日趋完善的集团诉讼制度可以在群体性纠纷的处理上为我国带来不一样的思路。当然,不但上述亟待解决的证券违法违规问题需要引入美国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提高经济增益的必要手段。我国具有引入此制度的社会经济环境与司法环境,本文在研究我国群体诉讼和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现状的基础上,联系自身基本社会情况与法律制度的实际,遵循法移植的规律,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为我国移植先进法律文化提供了必要性和必然性,这项工作非常复杂,绝不是简单的全盘接受和盲目复制,而是选择优秀的、与我国传统法律体系具有兼容性和同构性的法律或惯例,为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之路拓宽新视野,给证券类群体性纠纷的解决指明方向。本文分为叁部分。首先,立足于我国证券争议和证券群体诉讼现状,通过分析案件受理标准、证据提交及适格当事人、律师风险代理收费制度和赔偿金分配程序对我国证券群体诉讼的制约,指出其缺陷与不足。其次,运用历史研究等方法回顾美国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从酝酿产生到平稳运行再到日渐完善的经过,不同种类的美国集团诉讼制度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发展目标和价值意义,介绍集团诉讼成员、代理律师之间突出的利益问题。再次,指出该制度在在实践中的主要法律依据,将美国证券集团诉讼中由启动、通知各集团成员、选择退出、及双方是否同意和解的步调依次展开介绍。最后,在上述基础上,针对证券群体诉讼的程序设置、提出主体以及律师的选定等方面,结尾提出完善我国证券群体性诉讼制度的几种意见,以期推动证券市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稳步向前。(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9-05-01)

王淼[8](2019)在《证券市场监管科技应用与立法的比较研究——以证券业金融机构信息报告义务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市场新技术的应用为立法与监管带来新的难题,证券业金融机构的信息报告义务是此种背景下在事中监管阶段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监管端与合规端协作运用监管科技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方案。为了促进监管科技的应用,应在借鉴英美等国经验的基础上,更新监管理念、加强对监管科技的立法保障、在多方合作的基础上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国证券业稳步迈入监管科技3.0时代。(本文来源于《证券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左永刚,苏诗钰[9](2019)在《今年将修改证券法 重点推进四方面立法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4日,十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张业遂表示,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的质量,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集中力量落(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3-05)

覃丹[10](2018)在《我国证券交易税法的立法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自1994年我国步入市场经济时代后,证券交易市场首次提出征收证券交易税的概念,但至今尚无健全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仅拖后了整体效力,还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现阶段都是采用《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作为证券的基本依据。可就根本而言,证券与股票是全然不同的金融产品,伴随着我国金融经济市场的发展,完善证券交易税法是必然趋势。本文回顾我国证券交易相关历史,依据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下证券产业日益增多现状,思考我国证券交易税法的建立,基于现有的股票交易税的立法制,构思证券交易税法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6期)

证券立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有1.5亿多投资者,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在主观、客观等方面诸多因素作用下,中小投资者成为权益受损的最主要群体。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加强投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券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昝秀丽.证监会完善证券期货立法工作机制[N].中国证券报.2019

[2].祝惠春.投资者保护有了路线图[N].经济日报.2019

[3].贺琪.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立法模式选择——基于国外立法模式考察的思考[J].电子知识产权.2019

[4].贺琪.论我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立法模式与风险防控机制构建[J].科技与法律.2019

[5].海通证券资管公司产品与业务创新部总监,刘赟.加强立法防范四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N].中国证券报.2019

[6].于德江.完善立法规制破解抗拒证券执法难题[N].证券时报.2019

[7].王意茹.论我国证券群体诉讼的立法完善[D].安徽大学.2019

[8].王淼.证券市场监管科技应用与立法的比较研究——以证券业金融机构信息报告义务为视角[J].证券法律评论.2019

[9].左永刚,苏诗钰.今年将修改证券法重点推进四方面立法工作[N].证券日报.2019

[10].覃丹.我国证券交易税法的立法构想[J].法制博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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