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坤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体育中心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0)
中图分类号:G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11-0000-01
新世纪,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文化体育中心已经遍布祖国的城乡村镇,这些宝贵的国有文化阵地,在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其他任何部门都难以替代的作用,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业绩。尤其在改革开放以后,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对国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文体事业更有了很大的发展。
新世纪的文体中心到底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呢?笔者认为,遵循马克思主义所阐明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运动规律,进行一次历史性的,阶段性的总结,实现一次从感性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进而使之系统化,条理化,形成诸多带有一定理论色彩的观点,对今后制定文体中心的政策法规,指导文体中心的深化改革,促进文体中心事业的蓬勃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不辱群文工作者的使命,实现文体中心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再造文体中心事业的辉煌,我们从现在起就应该马不停蹄地抓工作。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任务是很多的,在众多的任务中,笔者认为,宏观上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
加强文体中心的理论建设。之所以把理论建设摆在文体中心事业发展的首要位置,是因为这方面的薄弱。时至今日,很多文体中心人员仍然对自身存在的价值和发展前景存在着不少的困惑,一些人,甚至包括一些身居领导职位的人员,还在那里声称把文体中心逐步引向自负盈亏的企业化发展道路。没有深刻的理论上的论述,是很难解决这个问题的。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在总结文体中心发展的历史基础上,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体中心的理论建设在不长的时期一定会有一个突破性的发展。
加强文体中心的法规建设。健全法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文体中心事业的发展完全也应纳入法治的轨道。这是广大文体中心人的一致的强烈呼声。建议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并上报全国人大出台关于文体中心事业发展的法规,应该规定的最主要内容是:进一步重申和明确表明文体中心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表面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位置和应起的作用,表明文体中心的职能和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经费投入占当地财政收入的比例,明确文体中心发展文化产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等等。没有法律法规,就没有文体事业更加辉煌的明天。
加大对文体中心改革的指导力度。改革是推动文体中心发展的动力,各地文体中心都在进行改革的实践,迫切需要加强指导。虽然全国的文体中心情况千差万别,在改革中也在探讨各种各样的模式,但是,既然是文体中心,就会有很大的普遍性,都要遵循共同的规律。我们要按照从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工作方法,从文体中心的改革实践中来,再到文体中心改革实践中去,选择、抓好并推广各种类型的文体中心改革典型,不断提出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及时对文体中心的改革给予指导。在指导文体中心的改革中,那种企图下达个一揽子意见就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和做法是不切合实际甚至有害的。2000年年初,文化部对群众文化事业提出抓好“四基本”的要求,既要抓好基本文化阵地;抓好基本文化工作者;抓好基本文化内容;抓好基本文化活动方式。这对文体中心的改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文化部社图司在全国开展了对文体中心的考评工作,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文化领导部门加强文体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各级政府对文体中心的投入、促进文体中心的改革和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重大的积极的影响。
着力解决目前文体中心普遍存在的经费不足问题,这是当前困扰和保障不少文体中心发展的问题。一些文体中心、站,场地狭小设备简陋,别说是扩建场地,更新设备,资金也是严重的匮乏,由此造成了不少国有资产的流失,这是一个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严酷现实。增加拨款、广开财源迫在眉睫。解决目前这些文体中心面临的财政困难,除了文体中心自身要深化改革、自强不息以外,关键在于各级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法轮功事件出现以后,过去那种“文体中心可以砍掉”的论调已经基本上听不到了,但有些领导同志还没有真正从中吸取教训,并没有把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我们应该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对于文体中心来说,关键在于充分发挥作用,“有为才能有位”,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发扬拼搏精神,用自己出色的工作业绩来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政府的投入做出加倍的回报,当前,正是文体中心大显身手的很好时机,我们要牢牢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