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企不分”仍在折磨企业(论文文献综述)
贾双跃[1](2019)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文中提出所谓社会分化,就是社会结构不断分解重组的过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分类日益凸显,社会差别逐渐增多的现象。从蒙昧、野蛮时代迄今的人类历史表明,社会结构分化同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相伴始终,特别是当人类文明开启现代历程之后,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等“现代变量”所引发的社会分化尤为剧烈和突出。自19世纪中页开启现代化进程以来,中国始终面临如何看待和治理社会分化现象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当时的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放任社会分化的,其结果导致社会失控,国家一盘散沙;鉴于上述教训,新中国成立之后的30年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抑制社会分化,进而建立了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低分化社会,该社会极大促进了社会团结和现代生产力发展,但由于其本身固有的一系列缺陷,最终不但没有实现推动现代化的使命,反而酿成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社会浩劫。上述事实证明,在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既不能完全放任社会分化,也不能无视历史规律,极度压抑社会分化。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终于找到了一条社会结构分化与社会发展进步良性互动的现代化之路。在这条道路上,社会分化以市场经济改革为原初动力,以计划经济时代的低分化社会为原点,经过系统分化、职业分化、收入分化、阶层分化,逐渐催生出一个以“高分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总体而言,上述社会结构分化过程主要表现为非对抗性、渐进性、不平衡性、可控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基本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时代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逐步深化,当代中国社会分化还表现出一系列新趋势,包括,社会分化维度日益多元化、社会分化“跨边界”现象日益增多、社会分化日益显现“流动性”趋势、网络社会分化日趋明显,等等。理解这些新趋势,对准确把握和控制社会分化的未来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化具有一系列历史进步意义,这些意义也是所有现代社会本应具有的。首先,它对生产力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产生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政府部门、现代经济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劳动者等社会主体,创造出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环境,催生出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其次,它创造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整合的条件,包括增进社会群体之间的依赖和互补,涵养理性、开放、包容的共同价值,创造群际联系的纽带,削弱阶级阶层冲突,等等,这些条件都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后,它促进了人的自由发展,这一点在中国具有更为突出的意义,因为,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公众曾极度缺乏自由迁徙、自由交易、自由思想、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等基本权利,而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分化恰恰促进了这些权利的回归,激活了社会成员的意志自由,拓展了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空间,彰显了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还应注意的是,只有将社会结构分化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才能充分发挥其历史进步作用,而如果社会结构分化与其正常、合理状态出现较大偏差,则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风险,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综合国内外的历史经验教训可知,这些风险和挑战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社会分化导致宏观结构失衡。包括:系统结构失衡,特别是“政治、经济、社会”三大子系统失衡;职业结构比例失衡;社会两极分化;社会碎片化。第二,社会群体分化出现反常现象。具有重大风险的三类反常的群体分化现象分别是:弱势群体的分化、边缘群体的分化和反社会群体的分化。第三,社会分化对社会心态具有一系列潜在消极影响。包括:削弱传统社会信任的基础、导致社会冷漠、增加社会焦虑,等等。这些风险和挑战有些已经在中国社会中有所积累和显现,有些尚未出现端倪,但是同样不可忽略,因为一旦风险显现,其治理成本将是巨大的。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而言,为了充分激活社会分化的历史进步作用,合理控制社会分化的潜在风险,应对社会分化对社会发展、进步的挑战,需要转变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整合方式,面向高分化社会重构社会秩序。首先,高分化社会中,社会秩序的生成主体应由单一的国家转变为包括国家、社会组织、个人等在内的多元社会主体,并且,这些主体都有其自身行动的边界和限度,它们必须在这些边界和限度之内发挥自身社会整合的功能。其次,在高分化社会中构建社会秩序,需要充分挖掘、利用一系列有利于社会整合的条件。包括:发展生产力;重新发现和申明共同利益、共同风险、共同目标、共同价值等社会中的“共同因素”;培育、保护和充分利用功能互赖、社会流动、群际交往等对高分化社会来说十分重要的社会纽带。最后,正常的、有助于社会进步和社会整合的社会分化应遵循如下原则:分化与整合同步发展原则;合理性原则;付出与收益等比例分配原则;可控性原则;底线原则;渐进性原则;充分吸纳原则。结语部分对本研究进行总结和反思,得出基本研究结论,并对可能的扩展领域进行探索。
许超[2](2019)在《企业杠杆率分化的因果研究 ——兼对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的解释》文中研究说明2018年,我国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八项重点工作之首,明确提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作为主要预期目标,在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中,则又提出了“结构性去杠杆”,这被视为新时期去杠杆的新思路,并明确指出去杠杆已经进入新阶段,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尽快降杠杆。尽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总体杠杆水平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水平过高的问题依然备受瞩目,而国有企业去杠杆则成为重中之重。企业如何去杠杆?已经成为当前经济领域最重要的研究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研究意义。事实上,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企业杠杆率出现显着分化,非国有企业杠杆率显着下降,国有企业杠杆率反而略有上升,正是这一现象逐渐演变成当前企业去杠杆的结构性难题。本文将立足于企业杠杆率分化这一经验事实,对企业杠杆率分化进行因果研究,作为“企业如何去杠杆”这一难题的突破口,为企业去杠杆提供有益的经验证据及政策参考。具体地,本文从经济不确定性的角度分析企业杠杆率分化的成因,并从企业分红的角度分析了企业杠杆率分化导致的结果。本文认为正是企业杠杆率分化导致了上市公司分红的结构性变化,本文称之为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企业杠杆率的变化能有效解释中国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这一发现将为高质量发展时期中国企业部门如何实现“去杠杆”提供重要政策参考。除了导论和结论以外,主要包括如下四个章节。第一章是我国杠杆率的结构性特征与“结构性去杠杆”,就“结构性去杠杆”内涵、逻辑及现实路径进行了分析,这一章节奠定了本文的基本研究背景,试图弄清当前经济的主要难题,并把握去杠杆的政策思路。第二章是经济不确定性与企业杠杆率分化,主要从经济不确定性的视角分析我国企业杠杆率分化的成因,还基于FAVAR框架构建了我国经济不确定性指数(EU),并同时检验了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杠杆率分化的不同作用,为营造结构性去杠杆的合适宏观环境提供了经验证据及政策参考。第三章为企业杠杆率分化与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这是本文的核心章节,从企业分红的角度分析了企业杠杆率分化导致的结果,分析了企业去杠杆与分红之间的密切联系,勾勒了上市公司通过分红策略的主动应变来缓解去杠杆的负面冲击这一现实图景,尝试通过经验证据的分析为企业以及宏观调控部门的应对策略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并从去杠杆的角度揭示了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缓解了传统委托代理视角的解释存在的逻辑不一致性。为识别企业杠杆率分化与分红“结构之谜”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借助了双重差分的识别策略,以及多元回归模型框架下的逐步回归分析法。第四章为企业杠杆率分化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尝试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角度评价企业去杠杆的成效,主要借助了OP方法来测度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这部分将为高质量发展时期中国企业部门如何去杠杆提供一定的启示。本文通过相关经验研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金融危机以后,国有企业杠杆率的上升的背后,实际上是经济不确定性的下降,企业杠杆率的分化并不能归因于经济不确定性的上升,这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传统观点有所不同,最关键的是经济不确定性的变化虽然可以预测企业的杠杆率行为,但它并不是一个可操作的变量,这也是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有所不同的关键之处。更具体地,经济不确定性指数(EU)每上升一个标准差,那么可以预期非国有企业的杠杆率将上升0.85个百分点,而国有企业的杠杆率将下降0.98个百分点,均近乎一个百分点的杠杆率变化。在具体影响机制方面,本文发现除了金融抑制等因素外,股权融资渠道的变化也是重要的影响渠道。2.无论分红水平还是分红意愿,均与杠杆水平之间存在显着替代关系,企业杠杆率与分红之间存在显着替代关系。相较于其他可能影响委托代理成本的因素,企业杠杆率变化在解释分红“结构之谜”方面,具有更强的解释力,解释了42%的分红结构效应。在考虑了企业杠杆率变化以后,本文的实证结果支持优序融资理论。无论是分红水平还是分红意愿,均与投资机会TobinQ呈负相关关系,这与优序融资理论的主要推论是一致的,如果不考虑企业杠杆率的变化,将会错误地得出优序融资理论不成立的结论,本文的实证研究为澄清这一干扰因素提供了经验证据,也说明在考虑优序融资理论时,需要仔细考虑融资时点变化时累积债务或者企业杠杆率的变化。3.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去杠杆”的过程中并没有牺牲全要素生产率以及盈利能力,经济增长质量继续保持着稳定增长,此次企业部门“去杠杆”过程符合经济增长质量发展的要求。“去杠杆”过程不仅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促进作用,对企业全要素增长率的增速同样具有促进作用,企业部门通过去杠杆能有效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4.相对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杠杆率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更明显,一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始去杠杆,将实现全要素生产率更大的提升。另外,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收敛效应,这与相关宏观经济理论预示的结果是一致的(Barro,1998)。全要素生产率的收敛效应在微观层面同样存在,这为宏观经济理论提供了一定的微观经验证据。本文主要贡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本文首次提出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并从企业杠杆率分化的视角做出了合理解释。现有文献主要从委托代理成本的角度对企业分红行为进行解释,对于“金融危机前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发生结构性扭转”这一经验事实,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这一经验事实对这类研究提出了不小的挑战。本文将Rozeff(1982)的分析框架拓展到比较静态分析的情形,较好地揭示了资本结构变化通过影响融资成本变化,从而导致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发生结构性扭转的可能,随后本文经验研究结果证实了企业杠杆率的分化是中国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的重要成因,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金融危机以后经历的“去杠杆”过程导致了企业分红的结构性变化。2.本文同时检验了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杠杆率分化的不同作用,为营造结构性去杠杆的合适宏观环境提供有益的经验证据。什么原因导致了企业杠杆率的分化?这也是现有很多研究聚焦的一个问题,在考察企业杠杆率分化的成因时,有研究注意到了不确定性的影响,但对经济不确定性的代理指标存在一定争议,本文根据奈特指出的不确定性的不可预测特征,基于FAVAR框架测算了我国经济不确定性指数(EU)。结果发现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不仅在定义上存在明显区别,具体走势上也呈现不同的趋势与特征,本文同时检验了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杠杆率分化作用,发现二者存在截然相反的作用。3.本文进一步研究了企业“去杠杆”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为当前企业部门“去杠杆”提供了有意义的政策参考。本文发现,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金融危机后经历了一波成功的去杠杆过程,企业在去杠杆的同时,保证了全要素生产率的稳步提升,为经济增长质量做出了贡献。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去杠杆”的成功,可部分归功于分红水平的提升,通过提升分红水平,既可以有效降低代理成本,还能吸引投资者,提升企业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能力。4.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将双重差分的识别策略,与多元回归模型框架的逐步回归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为量化分红决策影响因素的解释力度提供了可能。通过将双重差分的识别策略与多元回归的模型框架内的逐步回归分析法结合在一起,通过在双重差分的回归模型中将重要因素的逐步引入,可以通过系数比较,得到相关因素具体解释力度的量化结果。
谢锐勤[3](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徐飞[4](2013)在《日本政府规制政策演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经济本质是契约经济,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二战后,日本进行了战后改革,逐步恢复了市场经济秩序,但同时也伴随着浓厚的政府干预和调节色彩。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把市场机制和政府调节有机结合,在宏观领域实行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同时为了扶持和促进微观经济的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对微观经济进行了干预。这一时期日本政府的规制政策主要侧重于保护和扶持国内产业、促进工业振兴和经济发展,以实现赶超欧美的目标,而竞争政策的作用相对弱化。政府调节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为日本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但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外部条件发生变化,经济全球化进程迅猛发展,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日本结构性矛盾开始显现,国家带动型增长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高规制带来高成本,低效、封闭的非贸易货物行业占据了国民经济的绝大部分,国家负担越来越重。过时的规制体系造成了结构僵化,导致经济停滞不前。经济思潮是经济实践的映射,同时规制实践也受到了经济思潮的影响。在新自由主义思潮推动下,美英等成熟市场经济体率先开始了规制改革的进程,并逐步演化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日本也紧随其后,伴随着行政改革与公企民营化进程展开了规制缓和。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泡沫经济的繁华后,不良债权、通货紧缩等问题更使得日本经济长期在低谷中徘徊,最初实行规制缓和是因为出现经济下滑,人们认为是政府规制扼杀了创新与创业精神,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但以放松规制的方法来抑制经济下行并不十分成功。进入二十一世纪,规制缓和最终被规制改革及全面的规制政策所取代。日本规制实践已经从规制缓和,即以放松经济性规制为主,发展到规制改革,局部领域加强规制与社会领域规制改革,再发展到从总体上改善规制质量,实现规制治理的阶段。然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动摇了以新自由主义信念为基石的规制改革,尤其是伴随着严重的东日本大地震,人们开始反思新自由主义给日本带来的影响,进而对规制改革目标进行了修正:规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安心和安全,规制改革已经从单一的制度供给方的改革转变为迎合制度需求方的,并谋求提高规制质量的改革。同样的,规制改革也是中国经济社会整体转型的一部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规制实践领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同时规制机构的设置不仅没有独立于政府,甚至在有些领域仍没有独立于企业,政府在缺乏约束和监督的情况下掌握大量的审批权,政府寻租空间被拓展。政府以规制形式参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政府决定了资源的投向和对象,从而造成资源错配。本文试图在研究日本规制政策的历史演进的经验中,获得对中国规制改革的有益启示。本文采取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结合的方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来分析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不同时期的日本规制政策演变。通过对不同时期日本政府规制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规制政策、规制机构、规制绩效等问题的厘清,试图全面、深入地理解日本的规制政策。本文由七章内容组成。其中:第1章是绪论,包括问题的提出,规制与规制改革的内涵,文献综述、论文的研究意义、方法与创新,文章基本内容和结构安排。第2章是规制与政府、市场关系的理论框架。本章论述了影响规制缓和与规制改革的经济思潮的演变,从自由放任到市场规制,再到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的规制改革,及二十一世纪的新自由主义反思。第3章论述战后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的国家干预,从战时统制型体制到战后规制型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强化了产业政策而弱化了竞争政策,在促进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规制的症结,如市场封闭、行业垄断、规制俘获等。第4章论述了受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的规制缓和的展开。本章首先提出了规制缓和的外部动因;其次,分析了规制缓和行动迟缓的症结;再次,提出了这一阶段规制缓和的主要特点,是伴随着行政改革与公企民营化的规制缓和;接着进行了日本电信、日本国铁、日本航空的案例分析;最后分析了由细川内阁到森喜朗内阁的《规制缓和推进计划》情况。第5章论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到二十一世纪初日本由规制缓和走向规制改革。本章首先从国内、国际两方面原因提出了改革的迫切性;其次,着重考察了小泉时期规制治理结构的构建情况;之后,运用案例分析法和国际比较视角对规制改革绩效进行实证分析。第6章论述了受新自由主义修正影响下的日本规制改革。首先分析了这种转变的动因,主要受到了美国次贷危机和东日本大地震的影响;之后,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为民生谋利的规制改革。第7章是主要结论及启示。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得到了日本规制政策演变的主要结论,最后概括了对中国的启示。
周莹[5](2012)在《不足与不公:铁路春运“一票难求”现象的社会学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春运现象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出现,在5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春运见证了中国社会制度变迁和社会结构转型,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产生的负面效应。本文运用制度主义和社会结构的理论视角,从我国春运的历史背景、现实境况以及制度体系出发,基于质性研究方法,通过与春运有关的组织者(铁路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购票者(旅客)、倒票者(“黄牛”)等不同类型、不同阶层的人群的访谈以及大量的文献分析,从铁路春运“一票难求”的生成路径、结构性困境、正式制度的负外部性和非正式制度的嵌入等方面展开深入分析,进而探索在制度变革进程中如何有效实现社会资源的分配正义。通过对铁路春运“一票难求”的促成因素和生成路径的探究发现,与中国人口流动的嬗变历程相对应,春运现象也随之变化:改革开放前,中国铁路发展非常滞后,运力极其匮乏。但是在当时,春节前后铁路运力供需仍能保持相对均衡;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体制变革的大背景下,中国人口流动日益加剧,铁路的建设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一票难求”现象逐渐产生、突显和加剧;在经济社会转型、政府管理思路变革、人口变迁和铁路运营及管理格局变动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铁路春运“一票难求”逐渐成为当今中国特有的周期性问题,即便是在高铁运网快速扩张的今天,仍然摆脱不了运力提升后的供需悖论。高铁的出现,其本意在于缓解铁路运力上的不足,提高运能,但在一个竞争不充分的铁路市场中,这一目标非但未曾有效实现,反而使得大量低收入群体可供自己选择的普列更为减少,进而将其推入一个更为拥挤的、更为有限的选择空间内,这在客观上进一步加剧了“一票难求”的状况。春运铁路运力不足的原因固然有多种,但就其本质而言,不外如下两个主要方面:需求旺盛与运能不足。中国社会近数十年来的社会转型带来了人口的高度流动性,这在客观上导致铁路客运需求在一个较短时期内发生井喷。与激增的需求相比,铁路在供给方面却长期处于滞后状态,铁路运能建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处于低水平徘徊。这一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铁路市场中的垄断体制所产生的低效率与非充分竞争效应无疑是导致这一弊病长期存在的深刻致因。毫无疑问,社会流动的体制变迁与铁路运力之间的张力在中国客观存在。另一方面,相较于其他运输方式而言,铁路客运表现出明显的比较优势,公众对于铁路客运的选择偏好相应也是客观存在。但由于建设滞后,客观上造成铁路运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为一种稀缺性资源,这就更加放大了铁路客运供需市场“一票难求”的非均衡效应。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是,中国近数十年来的体制变迁,深刻地影响了铁路客运市场的供需平衡,而这正是铁路运力不足的结构性困境。制度是人类对规则或规范的理性选择行为,它既包含着制度本身不断进化和变革的内在逻辑,也反映着创新进程中的价值追求和伦理意涵。因此,铁路票务制度在设计初衷上追求制度绩效目标的同时,也注重制度本身蕴涵的社会关照,体现伦理与道德关怀及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制度本身却在执行中被异化从而产生负外部性,影响了火车票资源的公平分配。长期以来,为了维护身份化的户籍—职业分层体系,国家通过制度构建给予行政—制度支持,从而在全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一种严格的制度区隔。在春运火车票分配问题上也不例外,制度区隔同样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预设了各阶层民众之间、时空之间以及部门与公众之间的差异,并形成了身份区隔、时空区隔和部门区隔。同时,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执行力扭曲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铁路客运票务制度出现失灵与异化的现象,引发了车票配额与调度有失公平、预留票与购票优先权违背关怀初衷、团体票与合同订票制度被无限滥用,以及便民代售点逆向选择等现象的发生。对铁路春运“一票难求”的巨大民怨与社会危机不仅是针对运力不足,更多的是指向分配不公。在中国这个熟人社会中,人情、面子、关系、部门利益、权力寻租等非正式制度具有广泛的普遍性和约束性,它们总能以其强大的“根基”和多年的“惯性”持续影响着正式制度的效用发挥和改革完善,从而使得铁路春运“一票难求”现象进一步突显。其中值得注意的变化在于,在市场经济和工具理性“殖民”日常生活世界的今天,非正式制度的嵌入逻辑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由传统的以人情、面子为主的关系嵌入向现代以利益交换、权力寻租为主的利益嵌入的转变。关系嵌入更多在于维护人际关系,为个人在生存、发展进程中获取社会资源建构有效社会支持系统;而利益嵌入则更多指向利益诉求,它不仅把传统的关系嵌入庸俗化、功利化,更使之与权力的结合愈益紧密,导致权力寻租更加隐形化、复杂化和普遍化。研究发现,铁路春运“一票难求”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交通运力不足的问题,而是在社会转型期,旧的制度体系向新的制度体系变迁的过程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作用下产生的社会问题。即制度变迁引发了社会结构分化,结构分化带来了社会关系变革,社会关系变革又加剧了处于不同社会结构和社会网络中的个体获取社会资源能力的差异,这种差异甚至妨害到了他们在享受火车票这种公共产品时的正当权利。这一方面是制度壁垒与刚性需求、路径依赖与发展滞后之间的矛盾导致的结构性困境下的运力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稀缺资源行政垄断、正式制度的异化和非正式制度的嵌入等导致的分配不公。从而引发不足与不公的双重变奏:运力不足引发社会资源配置不公;同时,资源分配不公继续加剧运力不足。在当今社会转型与结构变迁的时代背景下,需要不断降低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弱化效应,并从制度建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持续增强正式制度对非正式制度的规制,保障个体权利,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分配正义。
陈敏[6](2011)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研究(1976-1982)》文中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是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改变原来重大偏离的方向回归正确轨道的历史过程。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进程的特殊时期。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研究,有利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及其规律的总体把握。1976-1982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是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初步探索陷入困境后的必然选择。不转折,极“左”错误就无法彻底的纠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无法回归正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无法开辟。然而,转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与障碍。中国共产党人迎难而上,开启并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转折。这一转折的过程实质上是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是重新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因此,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转折,既要弄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原理,又要揭示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偏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正确轨道的原因所在,揭示中国共产党怎样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所做的艰苦努力,以及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由重大偏离向正确轨道转折过程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开辟。本论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揭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出现的重大偏离及其原因。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论文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梳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的历史进程,揭示“第二次结合”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出现的重大偏离,重点分析了偏离的具体表现,偏离所带来的危害,偏离的原因。其次,从纵向角度梳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全过程,揭示转折的艰难。论文从转折的契机、转折的开始、转折的推进、转折的实现四个阶段逐次展开。一是论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契机及其障碍,包括思想障碍、组织障碍和政治障碍;二是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开始,重点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一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转折点;三是论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推进,阐明党通过理论、政治、经济、文化四方面的拨乱反正,深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从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四是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实现。再次,从转折过程中分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转折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之间的关系。阐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过程是重新认识和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在转折中,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一系列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观的新观点和新思想。接着,从横向角度阐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实现的必备条件,包括思想条件、政治条件、组织条件和社会条件,进一步论证转折的艰难。论文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人以大无畏的精神和气魄,开展思想解放运动、确立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实现理论的正本清源;确立正确的政治路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解放老干部、提拔年富力强干部、恢复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等,创造组织条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转折;人民群众和知识分子的强烈愿望和共同努力,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社会条件。最后,从转折过程中总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特点、基本经验及其启示。转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史上的特殊时期,思想激烈交锋、正确和错误理论交织、各种政治力量重新分化组合构成这一时期的特点。转折时期给我们的基本经验和启示有:在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坚持从实际出发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解放思想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健全民主集中制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加强领袖群体建设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论文从转折的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论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曲折、转折、飞跃的交替中发展;系统阐述了1976-1982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全过程;分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特点、基本经验及其启示,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胡杰武[7](2011)在《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文中提出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私有化和杠杆收购相结合而产生了特殊的管理层收购方式以来,管理层收购已经走过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由于它在激励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而目前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现象,从早期的边缘性收购方式成为当今西方国家主流的收购方式之一,为这些国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全民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有三十七万多亿的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无论是从经济效益与效率,还是从社会效益来看,都仍然不如民营企业。大量的国有企业的存在,造成了整个经济的体制性无效率。因此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应是我国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和战略任务。目前所倡导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经济绩效并没有显着改善。根源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彻底,国家继续在股份公司中占有大股份,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干预和控制。因此从长期来看,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的最终改革方向应是国家退出大股东地位,尤其是处在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而管理层收购,无论是从西方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看,都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较好方式。本文收集整理了1997-2008年10余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全部案例,并在这些案例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相比于同类研究,本文通过增加样本容量、扩大样本期间、拓宽业绩指标的覆盖面等途径,采用因子分析法与方差检验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包括股权出让方的财富效应,流通股股东的短期和长期财富效应等。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每股收购价格并不显着低于每股净资产。因而如果说国有企业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流失并不发生在定价过程中,而是发生在价款支付过程中以及地方政府为了防止失业而给予管理层收购价格折扣方面,该结论显着不同于以往国有资产定价过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流行结论。本文的实证研究还表明,我国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没有产生财富效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不成熟,使得管理层收购财富效应的两个重要来源:降低代理成本和产生节税效应都不能发挥作用。但鉴于管理层收购在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应努力加强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建设,目前因噎废食的做法是错误的。自2005年全面停止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后,经过6年的发展,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影响管理层收购效益发挥的因素日渐消除,尤其是在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范和并购融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许多重大突破,因而我国应逐步放开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禁止向管理层转让的暂行规定,尤其是处于竞争领域的,非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国有企业,让各类主体在国有股权转让中平等竞买,使管理层收购这种西方主流的收购方式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王亚琍[8](2010)在《国家豁免制度的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影响》文中提出国家管辖是国际法上一个比较古老的原则,该项原是国家属地管辖权的例外,国际间地位平等的引申。随着国家与外国外国自然人和法人交往的频繁,国家豁免也暴露出其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利益方面的弊端。绝对豁免主义向限制豁免原则的转变正是基于保护外国交易主体的利益而发生的,英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推动了国际社会对限制豁免主义的研究,进而发展到国际社会通力合作出台一部肯定限制豁免主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公约。经过数十年的努力,2004年12《联合国国家管辖豁免公约》的正式文本进入了签署阶段,这标志着限制豁免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肯定,这也促进了限制豁免原则向国际习惯法的转变。本文通过对国家豁免制度发展历史的评述,评说两种不同原则的积极方面与不足之处,并且通过限制豁免原则的发展引出《联合国国家机器财产管辖豁免公约》,通过解读《公约》的内容为我国的立法建议做出铺垫。作为我国为被告案件的主要受理国家——美国,其《外国国家主权豁免法》是需要我们进行主要研究的法案,通过解释法案中的重要部分,结合我国涉诉主要案件,总结出我国的在国家管辖豁免的立场和法律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也适时的选择了限制豁免原则,但是国内立法不足的弊端渐渐暴露出来,其中关于国有企业的法律问题尤为严重,笔者在最后一部分提出立法建议,针对国家豁免的不同方面提出不同的法律建议。
李德瑞[9](2009)在《学术与时势: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知识社会学考察(1990-2000年代)》文中研究说明本文是对19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一个“再研究”。在“学术与时势”这一主题下,本研究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对1990年代以来这段乡村政治研究做一个学术史的回顾,二是在此基础上对这段具有公共运动色彩的研究展开一个知识社会学的分析与考察。本研究一方面是将这几十年来的乡村政治研究作为一个特定的事件与学术运动,并将这一“事件”和“运动过程”安放回影响、决定与形塑其生长和发展的历史平台,由此来理清这一段乡村政治研究发展的缘由,勾勒其本身所呈现出来的学术演化轨迹,并总结这段研究的影响与得失。另一方面,是在回望这样一段带有公共运动色彩的乡村政治研究时,考察它之所以能够突显出来的宏观时局与社会背景,考察这段学术研究发展过程中的各方面参与力量及其中的碰撞、交错与融合,考察学术研究与这些社会性因素之间的缠绕关系与内部张力,以及这些关系状况对于乡村政治研究的演化轨迹与内在特点的影响。最终,通过对这样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梳理分析与知识社会学考察,展现学术研究与社会时势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这种互动过程之中的隐秘。本文认为,乡村政治研究在1990年代之后之所以得以突显并在一段时间里成为政治宣传和学术研究中的亮点,既有学者们不甘现状进而追求研究突破的努力所在,但也是在中国社会政治变迁乃至国际环境变化的情况下烘托而出的颇有几分“意外”的结果。因此本文对这段学术历程进行知识社会学考察所要揭示的问题是:对于1990年代以来这样一段可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乡村政治研究来讲,这段并非已成往事的历史,其产生兴起、其发展演变、其深入分化,有着怎样的“过程”、“事件”与“经历”?那些伴随这段历史而出现的“过程”和参与其中的“事件”,对这段研究及仍在继续的学术探索有着怎样的影响和意义?在这段公共学术运动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逻辑和事理?本研究对这些问题及其背后事理的分析揭示,是通过对学术与时势二者互动关系的分析来展现的。而本文对学术与时势互动关系的考察,具体又是通过四条线索和三组关系来实现的。贯穿本研究的四条线索是:中国改革以来的社会变化状况及国际局势变迁的宏观环境因素、乡村社会与政治体制变化及村民自治实践的线索、学术思想界的概况与演变趋势及其与乡村政治研究有关联的方面、乡村政治研究的兴起与演化历程。这四条线索也就是本文主要考察的四个方面。其中,乡村政治研究的丌端、兴起、突显与演化的历程,是本文所要考察的“学术”这一端,也是本文的核心线索。其他三个方面,是参与乡村政治研究这段“学术”的兴起与演化历程并与之发生互动、产生影响的因素,所以也就是作为“时势”的一端。本文所展现的三组关系也即“学术”与“时势”发生互动的三对关系:宏观国内国际背景因素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乡村社会变迁及村民自治实践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学术思想界的状况及转变趋势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有时这三方面的时势背景因素是单独与乡村政治研究发生互动作用的,有时是它们其中的两方面先发生关联作用后,又共同构成一种时势背景因素来与乡村政治研究产生互动。这四条线索与三组关系的相互编织,便构成了本文各章节的安排与具体内容的展开。前两章侧重展现社会背景因素也就是“时势”的方面,同时开始追溯和回顾关于“学术”方面的乡村政治研究的初期阶段和早期研究。后面三章,着重考察在这些“时势”性背景因素下或它们所营造的氛围中,乡村政治研究的兴起、发展与演化状况。并通过对一些具体事件、学术理论及研究者群体和个体行动的考察,来分析和揭示社会时势因素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在整体上,本文通过前后章节之间的有机联系及其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照来展现学术与时势之间的互动状况与实践形态。通过研究这样一段“微观历史”,本文在对这段乡村政治研究本身的线索进行梳理和回顾的同时,也对这段“学术运动”的特点、效应与影响做出反思和总结,并由此反观这近二十年(乃至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以及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演进历程、脉络图景及其中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范儒林[10](2009)在《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规制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始终存在着不平衡,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为经济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中国电信业在各区域间的发展水平也始终存在着强烈的差异。目前,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通信市场的竞争格局和通信监管体系已初步形成。由于通信体制改革的实践超前于电信立法、超前于行业发展,在当前该区域电信市场上,竞争规则还不完善,市场尚未建立公平有效的竞争机制,尤其是电信规制改革还不能适应电信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如何与时俱进、创新电信监管政策对促进电信业公平有效竞争的形成、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电信产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信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是为了社会效益最大化。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低价格带来需求量的增加,可以使电信福利最大化。事实上,电信价格多年来一直是电信企业和电信用户之间矛盾的焦点,是电信企业之间市场竞争的核心,也是政府实施电信规制的难点。由于缺乏科学的价格规制模型作为基础,政府制定或调整电信业务的价格时,难免存在较大的主观性,缺乏准确度。中国加入了WTO,将逐渐放松对电信领域的进入规制,一些国内外企业将相继进入这一业务领域。可见,构建或者选择一个适合中国电信业务的价格规制和互联互通规制模型已经势在必行。本文首先探讨了电信业及其规制的概念、内涵,阐述了经济欠发达区域的经济学特点及其电信业的市场竞争现状。围绕该区域电信业竞争方式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电信业规制改革的经验,运用理论分析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电信行业规制的理论分析,揭示电信行业规制制度变革的理论机理,阐述电信行业规制的基本原理,说明电信规制在行业发展和社会福利增进方面的基本作用。论文进一步探讨了电信行业规制演进的未来方向,剖析了当前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行业规制政策及实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中国电信行业规制政策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方向,提出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业规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政企不分”仍在折磨企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企不分”仍在折磨企业(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一)既有研究的主要视角 |
(二)既有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现代化 |
(二)社会分化 |
(三)社会整合 |
四、主要理论工具 |
(一)现代化理论 |
(二)功能主义理论 |
(三)社会冲突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与低分化社会的建构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之后抑制社会分化的措施与结果 |
一、战争胜利之后的城市接管 |
二、农村地区的土地改革 |
三、三大改造 |
第二节 抑制社会分化的合理性分析 |
一、抑制社会分化符合中国革命的发展方向 |
二、新旧社会的强烈对比使社会各界倾向抑制社会分化 |
三、抑制社会分化符合当时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
四、国际、国内斗争形势要求抑制社会分化 |
第三节 低分化社会的运行逻辑 |
一、科层化的社会空间 |
二、社会运行的总体性 |
三、限制社会自由流动 |
四、突出政治 |
第四节 低分化社会的主要贡献和问题 |
一、低分化社会的主要贡献 |
二、低分化社会的主要问题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分化的基本状况、特征与趋势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化的基本状况 |
一、系统分化 |
二、职业分化 |
三、收入分化 |
四、阶层分化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化的基本特征 |
一、社会分化的非对抗性 |
二、社会分化的渐进性 |
三、社会分化的不平衡性 |
四、社会分化的可控性 |
第三节 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新趋势 |
一、社会分化的维度日益多元化 |
二、社会分化的“跨边界”现象日益增多 |
三、社会分化日益显现“流动性”趋势 |
四、网络社会分化日趋明显 |
第三章 社会分化的历史进步意义 |
第一节 社会分化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
一、社会分化创造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体 |
二、社会分化创造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环境 |
三、社会分化产生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 |
第二节 社会分化与社会和谐稳定 |
一、社会分化增进社会群体之间的依赖和互补 |
二、社会分化涵养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基础 |
三、社会分化创造群际联系的纽带 |
四、社会分化对阶级阶层冲突具有削弱效应 |
第三节 社会分化与“人的自由发展” |
一、社会分化激活了社会成员的意志自由 |
二、社会分化开拓了社会成员自由选择的空间 |
三、社会分化彰显了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 |
第四章 社会分化的潜在风险和挑战 |
第一节 社会分化与宏观结构失衡 |
一、社会分化导致系统结构失衡 |
二、社会分化导致职业结构比例失衡 |
三、社会两极分化 |
四、社会碎片化 |
第二节 社会群体分化的反常现象 |
一、弱势群体的分化 |
二、边缘群体的分化 |
三、反社会群体的分化 |
第三节 社会分化对社会心态的消极影响 |
一、社会分化削弱传统社会信任的基础 |
二、社会分化与社会冷漠 |
三、社会分化与社会焦虑 |
第五章 高分化社会的社会整合与秩序重构 |
第一节 社会秩序的生成主体 |
一、作为“政治权威”的国家 |
二、作为“中间变量”的社会组织 |
三、具有“双重属性”的社会成员 |
第二节 社会秩序的生成条件 |
一、有助于社会整合的生产力因素 |
二、重新发现“共同性” |
三、“社会纽带”的作用 |
第三节 正常分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分化与整合同步发展原则 |
二、社会分化的合理性原则 |
三、付出与收益等比例分配原则 |
四、社会分化的可控性原则 |
五、社会分化的底线原则 |
六、社会分化的渐进性原则 |
七、充分吸纳原则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
(一)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
(二)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基本面是积极的 |
(三)不应忽视社会分化的风险与挑战 |
二、可能的扩展研究 |
(一)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独特性问题 |
(二)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关系问题 |
(三)社会分化与未来社会形态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企业杠杆率分化的因果研究 ——兼对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的解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经济不确定性与去杠杆分化 |
二、企业杠杆与分红之间的联系 |
三、企业去杠杆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及主要内容 |
第五节 本文主要贡献 |
第六节 研究边界与局限 |
第一章 我国杠杆率的结构性特征与“结构性去杠杆” |
第一节 我国杠杆率的结构性特征 |
第二节“结构性去杠杆”的内涵、逻辑及现实路径 |
一、“结构性去杠杆”的内涵 |
二、“结构性去杠杆”的逻辑 |
三、“结构性去杠杆”的现实路径 |
第二章 经济不确定性与企业杠杆率分化 |
第一节 研究假设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一、实证方法 |
二、数据与样本 |
三、经济不确定性及其测度 |
第三节 实证研究结果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进一步讨论 |
第三章 企业杠杆率分化与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 |
第一节 中国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 |
一、中国上市公司分红结构性变化的经验事实 |
二、分红“结构之谜”对现有理论的挑战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的提出 |
一、理论分析 |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
第三节 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一、实证方法 |
二、数据与样本 |
三、过度投资的测度 |
第四节 实证研究结果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企业杠杆与企业分红水平 |
三、企业杠杆与企业分红意愿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进一步讨论 |
第四章 企业杠杆率分化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
第一节 研究假设的提出 |
一、企业去杠杆与全要素生产率 |
二、产权异质性的影响 |
第二节 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一、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度 |
二、计量模型的设定 |
三、数据与样本 |
第三节 实证研究结果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去杠杆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进一步讨论 |
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主要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日本政府规制政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规制与规制改革 |
1.2.2 政府规制理论综述 |
1.2.3 日本规制改革综述 |
1.2.4 已有研究文献述评 |
1.3 研究意义、方法与创新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1.4 文章基本内容和结构安排 |
第2章 规制与政府、市场关系理论框架 |
2.1 从放任到规制的理论渊源 |
2.1.1 从亚当·斯密到凯恩斯 |
2.1.2 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的政府干预 |
2.2 新自由主义思潮与政策实践 |
2.2.1 新自由主义代表学派 |
2.2.2 新自由主义政策实践 |
2.3 新自由主义的反思 |
第3章 统制经济到规制经济:国家干预主义盛行 |
3.1 统制型体制向规制型体制转换 |
3.1.1 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 |
3.1.2 经济赶超与政府规制 |
3.2 规制症结:过度的政府经济行为 |
3.2.1 低速经济增长与封闭国内市场 |
3.2.2 服务部门的低效率与行业垄断 |
3.2.3 铁三角下规制俘获与神仙下凡 |
3.3 小结 |
第4章 迟来的规制缓和:新自由主义改革登场 |
4.1 规制缓和的外部动因 |
4.1.1 日本经济增长速度放缓 |
4.1.2 迅猛发展的经济全球化 |
4.1.3 来自于国际市场的压力 |
4.1.4 生产技术与消费需求变化 |
4.2 规制缓和行动迟缓的症结分析 |
4.2.1 路径依赖与锁入效应 |
4.2.2 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 |
4.2.3 传统文化对新自由主义排斥 |
4.3 行政改革与公企民营化附属品的规制缓和 |
4.3.1 从临时行政调查会到行政改革推动审议会 |
4.3.2 产权结构改制后的规制重构及规制缓和 |
4.3.3 规制缓和案例分析:日本电信 |
4.3.4 规制缓和案例分析:日本国铁 |
4.3.5 规制缓和案例分析:日本航空 |
4.4 《规制缓和推进计划》:从细川到森喜朗 |
4.5 小结 |
第5章 规制缓和到规制改革:新自由主义蔓延 |
5.1 规制改革的紧迫性 |
5.1.1 日本国内经济与社会状况 |
5.1.2 日美贸易摩擦加剧与日美对话 |
5.2 规制治理结构的建构:小泉时期强化的新自由主义 |
5.2.1 规制机构的设置 |
5.2.2 规制政策的制定 |
5.3 规制改革绩效的实证分析:基于 OLS 方法 |
5.3.1 产品价格、需求量与消费者剩余视角 |
5.3.2 规制改革行业绩效评价:以电力行业为例 |
5.3.3 规制改革国际比较:PMR 和 ETCR 指数 |
5.4 小结 |
第6章 规制改革的修正:新自由主义反思 |
6.1 规制改革的动因 |
6.1.1 美国次贷危机与新自由主义信念动摇 |
6.1.2 东日本大地震与安全规制的缺陷 |
6.1.3 中产社会分化与劳动力市场规制弊端 |
6.2 规制改革的表现 |
6.2.1 规制改革影响力下降 |
6.2.2 规制改革目标重新审视 |
6.2.3 为民生谋利:安心、安全 |
6.3 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借鉴 |
7.1 主要结论 |
7.2 对中国的借鉴 |
7.2.1 中国政府规制改革现状 |
7.2.2 中国政府规制改革问题 |
7.2.3 日本经验对中国的借鉴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参加科研情况 |
(5)不足与不公:铁路春运“一票难求”现象的社会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4 理论视角与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1.6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一票难求”的生成路径 |
2.1 改革开放前铁路运力供需相对均衡的体制基础 |
2.1.1 改革开放前的春运概述 |
2.1.2 改革开放前铁路春运运力供需分析 |
2.1.3 运力不足下的相对均衡 |
2.2 改革开放以来铁路运力不足与“一票难求” |
2.2.1 改革开放以来的铁路状况 |
2.2.2 “一票难求”的显现、凸现和持续 |
2.2.3 “一票难求”引起的民怨和危机 |
2.3 高铁扩张后的挤出效应 |
2.3.1 高歌猛进的高铁建设 |
2.3.2 运力提升后的供需悖论 |
第三章 体制变迁与供需失衡:运力不足的结构性困境 |
3.1 社会流动的体制变迁与铁路运力之间的张力 |
3.1.1 社会流动的体制变迁 |
3.1.2 体制变迁下激增的春运客运需求 |
3.1.3 铁路运网建设滞后的状况与原因 |
3.1.4 春运铁路运力供需矛盾分析 |
3.2 垄断与低效:铁路运力不足的体制困境 |
3.2.1 垄断体制下的铁路发展悖论 |
3.2.2 铁路运营管理的效率低下 |
3.3 “一票难求”:公众选择偏好与资源稀缺性的放大效应 |
3.3.1 铁路客运的比较优势 |
3.3.2 公众对铁路客运的选择偏好 |
3.3.3 “一票难求”的放大效应 |
第四章 正式制度的负外部性与车票资源配置不公 |
4.1 铁路客运票务制度的设计理念与社会关怀 |
4.1.1 铁路客运售票的系统安排与整体关照 |
4.1.2 对特殊人群的预留票与优先购票制度 |
4.1.3 适度规模需求的团体票与合同订票制度 |
4.1.4 便民初衷的客票代售点 |
4.1.5 铁路客运票务制度的其他规定 |
4.2 铁路客运售票系统的制度区隔 |
4.2.1 身份区隔:购票群体的阶层分化 |
4.2.2 时空区隔:购票需求的条件转换 |
4.2.3 部门区隔:铁路系统与购票公众之间 |
4.3 铁路客运票务制度的失灵与异化 |
4.3.1 车票配额与调度原则的有失公平 |
4.3.2 预留票与购票优先权的道德风险 |
4.3.3 团体票与合同订票制度的无限滥用 |
4.3.4 便民代售点的逆向选择 |
第五章 非正式制度的嵌入与车票获取机会不公 |
5.1 人情面子:车票获取的重要渠道 |
5.1.1 差序格局下的人情面子 |
5.1.2 人情面子在车票获取中的运作方式 |
5.2 关系运作:“黄牛”现象分析 |
5.2.1 “黄牛”的关系网建构 |
5.2.2 “黄牛”关系运作中的利益交换 |
5.3 部门利益交换与权力寻租 |
5.3.1 部门间利益交换 |
5.3.2 权力寻租 |
5.4 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交互作用 |
5.4.1 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效率的弱化 |
5.4.2 正式制度对非正式制度的规制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6.1 主要结论 |
6.1.1 结构性困境下的不足 |
6.1.2 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与分配正义 |
6.1.3 不足与不公的双重变奏 |
6.2 讨论与建议 |
6.2.1 铁路改革与弱势群体权益保障 |
6.2.2 机会平等与资源配置机理 |
6.2.3 个体权利与分配正义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卷内备考表 |
(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研究(1976-198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
(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次历史性转折的概述 |
三、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建国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及初步成效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观点 |
(一) 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 |
(二) 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探讨 |
(三) 经典作家的论述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影响 |
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的起点 |
(一) 三大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
(二) 苏共二十大的召开和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 |
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的初步成效 |
(一) 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的实践成果 |
(二) 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的思想成果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正轨的偏离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偏离的历史考察 |
(一)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始偏离 |
(二) “文化大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偏离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偏离的具体表现 |
(一) 理论探索的失误与偏离 |
(二) 经济建设的失误与偏离 |
(三) 民主政治建设的失误与偏离 |
(四) 文化建设的失误与偏离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偏离的危害 |
(一) 阻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 |
(二) 阻碍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 |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偏离的原因 |
(一) 思想根源:背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
(二) 体制根源:传统社会主义体制 |
(三) 组织根源:民主集中制的不健全 |
(四) 社会历史根源:封建余毒的影响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艰难转折的进程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契机与障碍 |
(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契机 |
(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障碍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开始 |
(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起步 |
(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转折点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推进 |
(一) 在理论的拨乱反正中反思社会主义 |
(二)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重新认识社会主义 |
(三) 在民主政治建设中重新认识社会主义 |
(四) 在文化建设中重新认识社会主义 |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实现 |
(一) 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主题 |
(二) 全面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中的创新 |
一、在转折中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创新性体现 |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的依据 |
二、在转折中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 |
(一) 突破发展阶段的局限,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
(二) 突破抽象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确立生产力标准 |
(三) 突破发展动力的局限,提出社会主义改革论 |
(四) 突破对资本主义认识的局限,提出对外开放的思想 |
(五) 突破计划和市场对立的局限,提出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思想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实现的条件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实现的思想条件 |
(一) 开展思想解放运动,为转折实现提供思想动力 |
(二) 确立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为转折实现提供认识基础 |
(三) 澄清理论误区,为转折实现提供理论依据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实现的政治条件 |
(一) 确立正确的政治路线,为转折实现指明方向 |
(二) 推进民主政治,为转折实现提供政治保障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实现的组织条件 |
(一) 解放大批老干部,为转折实现准备坚实基础 |
(二) 大胆提拔年富力强的干部,为转折实现注入新生力量 |
(三) 健全民主集中制,为转折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实现的社会条件 |
(一) 人民群众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社会力量 |
(二) 知识分子是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重要力量 |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性转折的特点和基本经验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性转折的特点 |
(一) 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的激烈交锋 |
(二) 理论纠偏、继承和创新的融合发展 |
(三) 健康力量与“左”的力量的激烈斗争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基本经验 |
(一) 在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二) 在坚持从实际出发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三) 在解放思想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四) 在健全民主集中制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五) 在加强领袖群体建设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2 管理层收购概述 |
2.1 管理层收购的概念与特征 |
2.2 管理层收购在英美及东欧等国的发展 |
2.3 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发展 |
3 管理层收购国内外研究综述 |
3.1 管理层收购国外研究综述 |
3.1.1 国外管理层收购的理论研究 |
3.1.2 国外管理层收购的实证研究 |
3.1.3 国外管理层收购研究总评 |
3.2 国内管理层收购研究综述 |
3.2.1 国内管理层收购的理论研究 |
3.2.2 国内管理层收购的实证研究 |
3.2.3 国内管理层收购研究总评 |
3.3 本章小结 |
4 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层收购 |
4.1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 |
4.1.1 所有者向经营者放权让利 |
4.1.2 业经济责任制与承包制 |
4.1.3 所有制层面的改革 |
4.1.4 改革重点从企业经营转向资产管理 |
4.2 我国国有企业目前的主要问题 |
4.2.1 国有企业的绩效问题 |
4.2.2 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虚置问题 |
4.2.3 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与经营者缺乏充分自主权问题 |
4.2.4 国有企业的条块分割问题 |
4.2.5 国有企业的垄断问题 |
4.2.6 国有企业导致的其它问题 |
4.3 管理层收购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
4.3.1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证研究 |
4.3.2 管理层收购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较好方式 |
5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方法及样本选择 |
5.1.1 实证方法 |
5.1.2 样本选择 |
5.2 股权出让方的财富变化 |
5.3 流通股股东的短期财富效应 |
5.4 流通股股东的长期财富效应 |
5.5 实证研究的结果分析 |
6 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环境建设 |
6.1 管理层收购的外部环境建设 |
6.1.1 经济环境 |
6.1.2 政策环境 |
6.1.3 法律环境 |
6.1.4 金融环境 |
6.1.5 社会文化环境建设 |
6.1.6 社会保障环境建设 |
6.2 管理层收购的内部环境建设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国家豁免制度的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评述国家豁免理论的发展 |
(一) 绝对豁免主义 |
(二) 限制豁免主义 |
二 国家豁免的国际立法实践 |
(一)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 |
1 国家豁免例外 |
2 《公约》的关键词解释和适用范围 |
3 待解决的问题 |
(二) 美国《外国国家主权豁免法》 |
1 美国立法中的管辖豁免例外 |
2 FSIA 中商业活动例外 |
3 侵权行为例外 |
4 FSIA 中豁免主体的定义 |
5 对“不同层级”的理解 |
三 我国在国家豁免上的立场和实践 |
(一) 国内立法情况 |
(二) 我国所缔结的国际条约 |
(三) 我国涉诉的案件 |
四 我国政府一度坚持绝对豁免的基本原因 |
(一) 心理层面 |
(二) 社会形态方面 |
五 向限制豁免主义转变的原因 |
(一) 私人或者私有公司越来越多的外经贸活动 |
(二) 绝对豁免主义的退却 |
(三) 我国在国家豁免两个主要问题上的选择 |
1 国家豁免是原则还是例外 |
2 商业行为判断标准 |
六 我国的具体对策 |
(一) 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 |
(二) 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
七、小结 |
八 参考文献 |
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9)学术与时势: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知识社会学考察(1990-2000年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1.2 立论依据与文献综述 |
1.3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2 作为"运动前史"的80年代改革与文化思想界 |
2.1 争鸣齐放的文化思想界 |
2.2 改革启动后的乡村体制变革 |
2.3 政治学研究与乡村的早期结缘 |
3 时局转变中的"重心下沉" |
3.1 内外交困中的调整与改革 |
3.2 学术思想界的曲折转型与"重心下沉" |
3.3 村民自治在困境中的生存努力 |
4 乡村政治研究的"草根时代" |
4.1 国际关系背景下的村民自治 |
4.2 村民自治研究由冷清走向热闹 |
4.3 围绕村民自治的阐释与争论 |
5 乡村"田野"中的学术演练 |
5.1 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 |
5.2 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 |
5.3 社会人类学方法的乡村研究 |
5.4 问题进路的乡村治理研究 |
6 "三农"覆盖"村治"的世纪变奏 |
6.1 "三农"问题突显与"村治"研究退场 |
6.2 税改之下的乡镇改革争论与"乡政"研究 |
6.3 乡村政治研究的分化与转向 |
7 结语:特定的时势与特定的学术 |
后记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10)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思路 |
四、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五、论文结构 |
六、本文的创新点 |
七、本文的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一章 电信产业概述及中国电信产业改革历程 |
第一节 电信产业概述 |
一、电信产业的涵义 |
二、电信产业的经济学特性 |
第二节 电信产业从垄断到垄断竞争 |
第三节 中国电信产业改革历程 |
一、1949—1980年:中央直接领导时期 |
二、1980—1993年: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时期 |
三、1994—1998年:放松监管,政府规制,引入竞争时期 |
四、1998—2000年:产业重组,竞争格局初步形成时期 |
五、2001—2008年:产业进一步重组,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 |
六、2008年至今:产业新一轮重组,进一步优化电信资源配置,完善竞争架构 |
第二章 电信产业规制概述 |
第一节 电信产业规制概念 |
第二节 电信产业规制的基本目标 |
一、公平目标 |
二、财务目标 |
三、效率目标 |
第三节 电信产业规制的主要内容 |
第三章 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规制的必要性 |
第一节 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业的经济特性要求电信市场进行竞争规制 |
一、解决自然垄断中存在的问题 |
二、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
三、解决外部性问题 |
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
第二节 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
一、各运营商大打价格战 |
二、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存在障碍 |
第四章 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规制改革建议 |
第一节 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规制现状 |
一、规制机构 |
二、规制模式 |
第二节 印度电信业有效竞争对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业的启示 |
一、政策到位,移动引领印度电信业三年实现超常规发展 |
二、借"开放"政策起飞印度电信市场发展提速 |
第三节 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规制的改革建议 |
一、规制机构的明晰 |
二、法律配套的完善 |
三、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规制模式的改革 |
第五章 结论 |
引用文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做的课题研究 |
四、“政企不分”仍在折磨企业(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D]. 贾双跃.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企业杠杆率分化的因果研究 ——兼对上市公司分红“结构之谜”的解释[D]. 许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3]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4]日本政府规制政策演进研究[D]. 徐飞. 辽宁大学, 2013(11)
- [5]不足与不公:铁路春运“一票难求”现象的社会学分析[D]. 周莹. 华东理工大学, 2012(06)
- [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转折的研究(1976-1982)[D]. 陈敏. 华南理工大学, 2011(06)
- [7]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D]. 胡杰武. 北京交通大学, 2011(12)
- [8]国家豁免制度的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影响[D]. 王亚琍. 外交学院, 2010(05)
- [9]学术与时势: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知识社会学考察(1990-2000年代)[D]. 李德瑞. 华中科技大学, 2009(11)
- [10]中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电信市场竞争规制研究[D]. 范儒林. 内蒙古大学, 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