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包括焚烧炉主体、固定板、防滑板、钢架、支撑架、防护板、安装螺丝、连接块以及型钢,固定板安装在焚烧炉主体下端面,固定板下端面连接有型钢,型钢下端面设置有钢架,钢架下端面设置有防滑板,支撑架焊接在钢架上端面,支撑架上端面设置有防护板,防护板前后两侧连接有连接块,防护板内部设置有安装螺丝,焚烧炉主体前后端面连接有连接块,该设计解决了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在固定安装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便于垃圾焚烧炉固定,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主设计要求
1.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机构、废气处理箱、焚烧炉主体以及进料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设置在废气处理箱下端面,所述废气处理箱设置在焚烧炉主体左侧,所述进料口开设在焚烧炉主体上端面;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板、防滑板、钢架、支撑架、防护板、安装螺丝、连接块以及型钢,所述固定板安装在焚烧炉主体下端面,所述固定板下端面连接有型钢,所述型钢下端面设置有钢架,所述钢架下端面设置有防滑板,所述支撑架焊接在钢架上端面,所述支撑架上端面设置有防护板,所述防护板前后两侧连接有连接块,所述防护板内部设置有安装螺丝,所述焚烧炉主体前后端面连接有连接块。
设计方案
1.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机构、废气处理箱、焚烧炉主体以及进料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设置在废气处理箱下端面,所述废气处理箱设置在焚烧炉主体左侧,所述进料口开设在焚烧炉主体上端面;
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板、防滑板、钢架、支撑架、防护板、安装螺丝、连接块以及型钢,所述固定板安装在焚烧炉主体下端面,所述固定板下端面连接有型钢,所述型钢下端面设置有钢架,所述钢架下端面设置有防滑板,所述支撑架焊接在钢架上端面,所述支撑架上端面设置有防护板,所述防护板前后两侧连接有连接块,所述防护板内部设置有安装螺丝,所述焚烧炉主体前后端面连接有连接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板下端面设置有防滑爪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型钢为U型结构,所述型钢上端面设置有固定螺丝,所述固定板通过固定螺丝与型钢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气处理箱前后端面固定有连接块,所述焚烧炉主体前后端面设置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通过安装螺丝与防护板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口上端面设置有密封盖。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板下端面设置有安装孔,且安装孔内部设置有固定螺丝,所述支撑架通过固定螺丝与防护板相连接。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属于垃圾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环境卫生工程是城市规划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地就实施性来说,针对每个地块,应将环境卫生工程纳入详细性的控制规划,确保规划实施落到实处,垃圾焚烧是新型环卫工程重要的设施建设方案,应优先和重点考虑。
现有技术中,现有的新型环卫工程用的垃圾焚烧炉在固定方面存在不足,垃圾焚烧炉在使用时,不能够有效固定,导致垃圾焚烧炉晃动或者倾倒,进而导致垃圾焚烧炉损坏,影响垃圾焚烧炉的使用寿命,所以现在急需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来解决上述出现的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便于垃圾焚烧炉固定,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机构、废气处理箱、焚烧炉主体以及进料口,所述固定机构设置在废气处理箱下端面,所述废气处理箱设置在焚烧炉主体左侧,所述进料口开设在焚烧炉主体上端面,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板、防滑板、钢架、支撑架、防护板、安装螺丝、连接块以及型钢,所述固定板安装在焚烧炉主体下端面,所述固定板下端面连接有型钢,所述型钢下端面设置有钢架,所述钢架下端面设置有防滑板,所述支撑架焊接在钢架上端面,所述支撑架上端面设置有防护板,所述防护板前后两侧连接有连接块,所述防护板内部设置有安装螺丝,所述焚烧炉主体前后端面连接有连接块。
进一步地,所述防滑板下端面设置有防滑爪牙。
进一步地,所述型钢为U型结构,所述型钢上端面设置有固定螺丝,所述固定板通过固定螺丝与型钢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废气处理箱前后端面固定有连接块,所述焚烧炉主体前后端面设置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通过安装螺丝与防护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进料口上端面设置有密封盖。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板下端面设置有安装孔,且安装孔内部设置有固定螺丝,所述支撑架通过固定螺丝与防护板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固定板、防滑板、钢架、支撑架、防护板、安装螺丝、连接块以及型钢,该设计方便了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的固定,解决了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在固定安装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稳固性。
因防滑板下端面设置有防滑爪牙,该设计能够增加防滑板与地面的摩擦力,因型钢为U型结构,型钢上端面设置有固定螺丝,固定板通过固定螺丝与型钢相连接,该设计便于固定板固定支撑,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便于垃圾焚烧炉固定,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中固定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中固定机构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中固定板和型钢的左视图;
图中:1-固定机构、2-废气处理箱、3-焚烧炉主体、4-进料口、11-固定板、12-防滑板、13-钢架、14-支撑架、15-防护板、16-安装螺丝、17-连接块、18-型钢。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机构1、废气处理箱2、焚烧炉主体3以及进料口4,固定机构1设置在废气处理箱2下端面,废气处理箱2设置在焚烧炉主体3左侧,进料口4开设在焚烧炉主体3上端面。
固定机构1包括固定板11、防滑板12、钢架13、支撑架14、防护板15、安装螺丝16、连接块17以及型钢18,固定板11安装在焚烧炉主体3下端面,固定板11下端面连接有型钢18,型钢18下端面设置有钢架13,钢架13下端面设置有防滑板12,支撑架14焊接在钢架13上端面,支撑架14上端面设置有防护板15,防护板15前后两侧连接有连接块17,防护板15内部设置有安装螺丝16,焚烧炉主体3前后端面连接有连接块17,该设计方便了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的固定,解决了新型环卫工程垃圾焚烧炉在固定安装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防滑板12下端面设置有防滑爪牙,增加防滑板12与地面的摩擦力,型钢18为U型结构,型钢18上端面设置有固定螺丝,固定板11通过固定螺丝与型钢18相连接,便于固定板11稳固安装,增加固定板11的支撑力,废气处理箱2前后端面固定有连接块17,焚烧炉主体3前后端面设置有连接块17,连接块17通过安装螺丝16与防护板15相连接,提高了焚烧炉主体3的安装固定性,同时也便于废气处理箱2的固定安装,进料口4上端面设置有密封盖,密封盖增加进料口4的使用环保性,防护板15下端面设置有安装孔,且安装孔内部设置有固定螺丝,支撑架14通过固定螺丝与防护板15相连接,便于防护板15和支撑架14稳固安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使用前,首先对焚烧炉主体3进行稳固安装,焚烧炉主体3下端面设置有固定板11,固定板11为焚烧炉主体3提供稳固的支撑力,便于焚烧炉主体3固定安装,同时防止受潮受损,固定板11下端面设置有型钢18,型钢18下端面通过钢架13与防滑板12相连接,该设计能够增加防滑板12与地面的连摩擦属性,进而能够便于焚烧炉主体3稳定工作,同时焚烧炉主体3前后端面连接有连接块17,连接块17通过安装螺丝16与防护板15相连接,防护板15通过支撑架14与型钢18固定连接,型钢18提供稳固的支撑力,增加焚烧炉主体3与固定板11之间的安装整体性,同时也能够便于焚烧炉主体3两侧的防护,防止焚烧炉主体3工作时产生晃动,提高了焚烧炉主体3的使用稳固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822261471.4
申请日:2018-12-30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23(黑龙江)
授权编号:CN209263044U
授权时间:20190816
主分类号:F23G 5/44
专利分类号:F23G5/44
范畴分类:35B;
申请人:单德彪
第一申请人:单德彪
申请人地址:163511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张铁匠城管局办公楼2楼217室(物价局)
发明人:单德彪
第一发明人:单德彪
当前权利人:单德彪
代理人:高媛
代理机构:23206
代理机构编号:哈尔滨龙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