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扶手组件和轮椅,所述扶手组件包括支架、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所述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设置在所述支架顶部,所述弹性限位件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扶手主体的侧部,弹性限位件表面具有多个连续设置的纵向凹槽,所述扶手主体侧部伸出有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的端部容置在弹性限位件上的纵向凹槽中,并且能够滑动的在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和轮椅中,定位杆可滑动的在弹性限位件的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利用弹性限位件的变形调整对定位杆的卡位,实现扶手的前后调整,操作方式简单便捷。
主设计要求
1.一种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所述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设置在所述支架顶部,所述弹性限位件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扶手主体的侧部,弹性限位件表面具有多个连续设置的纵向凹槽,所述扶手主体侧部伸出有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的端部容置在弹性限位件上的纵向凹槽中,并且能够滑动的在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
设计方案
1.一种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
所述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设置在所述支架顶部,
所述弹性限位件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扶手主体的侧部,弹性限位件表面具有多个连续设置的纵向凹槽,所述扶手主体侧部伸出有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的端部容置在弹性限位件上的纵向凹槽中,并且能够滑动的在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扶手组件的支架的顶部端面相对的设置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形成扶手主体容置空间;
所述弹性限位件呈板状,设置在所述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的至少一个的内侧面上,所述弹性限位件的具有纵向凹槽的表面朝向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主体包括T型架和定位杆,所述T型架沿扶手主体长度方向设置,具有T形横截面,包括扶手架板和与扶手架板垂直的纵板,至少所述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设置在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中,所述定位杆设置在所述纵板的侧表面上,并且朝向所述弹性限位件凸出于所述纵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主体还包括扶手面板,所述扶手面板设置在所述T型架的扶手架板上。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的支架为对称的分体结构,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第一支架顶部端面具有纵向设置的第一翼板,第二支架顶部端面具有纵向设置的第二翼板,
在所述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的内侧面上分别固定设置有所述弹性限位件,两个弹性限位件的具有纵向凹槽的表面朝向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相对设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下端面两侧分别具有朝向所述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的横向突边,所述横向突边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可滑动的限位在弹性部件的下端面与支架顶部端面之间,或者所述横向突边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可滑动的限位在所述弹性部件或支架顶部内侧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的凹槽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弹性部件的下端面的边角部形成有台阶,所述横向突边可滑动的限位在弹性部件的台阶与支架顶部端面之间。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主体的长度大于两侧的弹性限位件的长度。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还包括固定在扶手主体前端的电动轮椅控制器和\/或固定在扶手主体后端的扶手后端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轮椅控制器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的前端面上,所述扶手后端件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的后端面上。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限位件为塑胶材料构件。
12.一种轮椅,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权利要求1-11之一所述的扶手组件。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专用运输器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扶手组件和轮椅。
背景技术
轮椅是肢体伤残者和行动不便人士的代步工具,使他们借助于轮椅进行身体锻炼和参与社会活动。普通轮椅一般由轮椅架、车轮、刹车装置及座靠四部分组成。电动轮椅在普通轮椅基础上,增加了电子助力系统,减轻了使用者的体力消耗。现有技术中,轮椅扶手一般是固定不动的,或者仅能够调整高度。尤其是对于电动轮椅来说,在扶手的前方固定有控制器,扶手一般固定不动,通过固定在扶手下方的套管对控制器进行前后微调,并用螺丝进行定位,从而调整控制器与扶手之间的相对位置,来适应不同使用者的身高和臂长。
上述控制器调整方式的问题在于:对于多人使用的公共轮椅,控制器与扶手间的固定长度不适合所有使用者;当使用者乘坐电动轮椅就餐或洗漱时,由于控制器伸出在扶手前方,使用者身体不能靠近桌子或洗漱台;以及,当折叠轮椅时,过长的扶手与控制器之间距离增加了轮椅的收纳空间。这些情况都需要调整控制器的伸出长度,而通过松开或拧紧螺丝来调整控制器与扶手之间距离的方式,操作复杂,不便捷。此外,上述方式仅是调整控制器相对于扶手的伸出距离,当控制器离扶手前端较远时,控制器与扶手之前的空隙增大,对使用者手部的承托就会越少,使得使用者操控不适。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扶手伸缩调节操作复杂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扶手组件和轮椅。所述扶手组件,包括支架、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所述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设置在所述支架顶部,所述弹性限位件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扶手主体的侧部,弹性限位件表面具有多个连续设置的纵向凹槽,所述扶手主体侧部伸出有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的端部容置在弹性限位件上的纵向凹槽中,并且能够滑动的在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
进一步,在所述扶手组件的支架的顶部端面相对的设置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形成扶手主体容置空间;所述弹性限位件呈板状,设置在所述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的至少一个的内侧面上,所述弹性限位件的具有纵向凹槽的表面朝向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设置。
进一步,所述扶手主体包括T型架和定位杆,所述T型架沿扶手主体长度方向设置,具有T形横截面,包括扶手架板和与扶手架板垂直的纵板,至少所述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设置在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中,所述定位杆设置在所述纵板的侧表面上,并且朝向所述弹性限位件凸出于所述纵板。
进一步,所述扶手主体还包括扶手面板,所述扶手面板设置在所述T型架的扶手架板上。
进一步,所述扶手组件的支架为对称的分体结构,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第一支架顶部端面具有纵向设置的第一翼板,第二支架顶部端面具有纵向设置的第二翼板,在所述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的内侧面上分别固定设置有所述弹性限位件,两个弹性限位件的具有纵向凹槽的表面朝向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相对设置。
进一步,所述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下端面两侧分别具有朝向所述第一翼板和第二翼板的横向突边,所述横向突边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可滑动的限位在弹性部件的下端面与支架顶部端面之间,或者所述横向突边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可滑动的限位在所述弹性部件或支架顶部内侧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的凹槽中。
进一步,在所述弹性部件的下端面的边角部形成有台阶,所述横向突边可滑动的限位在弹性部件的台阶与支架顶部端面之间。
进一步,所述扶手主体的长度大于两侧的弹性限位件的长度。
进一步,所述扶手组件还包括固定在扶手主体前端的电动轮椅控制器和\/或固定在扶手主体后端的扶手后端件。
进一步,所述电动轮椅控制器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的前端面上,所述扶手后端件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的后端面上。
进一步,所述弹性限位件为塑胶材料构件。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轮椅,具有如上所述的扶手组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和轮椅,定位杆可滑动的在弹性限位件的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利用弹性限位件的变形调整对定位杆的卡位,实现扶手的前后调整,操作方式简单便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的组装结构图;
图2a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的在伸出状态下的定位杆与弹性部件配合结构的底视截面图;
图2b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的在收回状态下的定位杆与弹性部件配合结构的底视截面图;
图3a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的在伸出状态下的示意图;
图3b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的在收回状态下的示意图;
图4a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轮椅在扶手伸出状态下的示意图;
图4b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轮椅在扶手收回状态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附图和以下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通常是针对附图所示的方向而言的,或者是针对竖直、垂直或重力方向上而言的;同样地,为便于理解和描述,“左、右”通常是针对附图所示的左、右;“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但上述方位词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了一种扶手组件包括支架、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所述支架固定在支撑梁上。所述扶手主体和弹性限位件设置在所述支架顶部,所述弹性限位件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扶手主体的侧部,弹性限位件表面具有多个连续设置的纵向凹槽,所述扶手主体侧部伸出有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的端部容置在弹性限位件上的纵向凹槽中,并且能够滑动的在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所述弹性限位件为塑胶材料构件。
具体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扶手组件的支架为对称的分体结构,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支架11和第二支架12,第一支架11和第二支架12底部相对设置有凹槽,通过螺栓扣合固定在支撑梁4上。第一支架11顶部端面111具有纵向设置的第一翼板112,第二支架12顶部端面121具有纵向设置的第二翼板122,所述第一支架11的第一翼板112与第二支架12的第二翼板122相对设置形成扶手主体容置空间。当然,可替换的,所述扶手组件的支架不必一定为分体结构,而仅在所述扶手组件的支架顶部端面相对的设置第一翼板112和第二翼板122,从而形成扶手主体容置空间。
所述弹性限位件31、32呈板状,设置在所述第一翼板112和第二翼板122的至少一个的内侧面上,所述弹性限位件31、32的具有纵向凹槽的表面朝向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设置。在本实施例中,在所述第一翼板112和第二翼板122的内侧面上分别例如通过螺栓固定设置有所述弹性限位件31、32,两个弹性限位件31、32的具有纵向凹槽的表面朝向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相对设置。
所述扶手主体包括T型架21、定位杆22和扶手面板23,所述T型架21沿扶手主体长度方向设置,具有T形横截面,包括扶手架板221和与扶手架板垂直的纵板222。至少所述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222设置在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中。所述扶手面板23设置在所述T型架的扶手架板221上,所述T型架的扶手架板221沿扶手主体长度方向的两侧上分别设置有凸条223,所述扶手面板23卡合在两个凸条223之间。所述定位杆22设置在所述纵板222的侧表面上,并且朝向所述弹性限位件凸出于所述侧板222,所述定位杆22的端部容置在弹性限位件31、32上的纵向凹槽中。由此,在扶手主体滑动过程中,扶手主体的定位杆22沿弹性限位件31、32的多个纵向凹槽切换位置,从而能够定位调节扶手主体的伸出长度。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扶手主体的长度大于两侧的弹性限位件31、32的长度,这样有利于节省和简化弹性限位件和支架的设计,还便于在扶手主体上设置附设装置,在滑动过程中减少附设装置对滑动机构的影响。
为了使得扶手主体能够不轻易的从在所述扶手主体容置空间中脱离,所述扶手主体的T型架的纵板222下端面两侧分别具有朝向所述第一翼板112和第二翼板122的横向突边224,所述横向突边224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可滑动的限位在弹性部件的下端面与支架顶部端面111、121之间或者可滑动的限位在所述弹性部件或支架顶部内侧沿扶手主体的长度方向设置的凹槽(未示出)中,从而所述扶手主体在上述结构的限位下,可以前后滑动,但不能向上从扶手主体容置空间中脱出。优选的,在弹性部件31的下端面的边角部形成有台阶311,所述横向突边224可滑动的限位在弹性部件的台阶311与支架顶部端面111之间。
以上说明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扶手组件的结构,上述扶手组件还可以根据不同的适用产品包括\/连接相应的附设装置。
在做为电动轮椅扶手使用时,所述扶手组件还包括电动轮椅控制器5,所述电动轮椅控制器5固定在扶手主体的前端,具体的,使用角铁7将动轮椅控制器5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21的纵板222的前端面上,所述角铁7的第一侧边部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21的纵板222的前端面上,角铁7的第二侧边部固定在所述电动轮椅控制器的下表面上。由此,电动轮椅控制器5能够随着扶手主体一起前后移动。如图2a、图2b、图3a、图3b所示。
此外,所述扶手组件还包括扶手后端件6,以保持扶手的整体视觉效果,同样使用角铁7将扶手后端件6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21的纵板222的后端面上,所述角铁7的第一侧边部固定在扶手主体的T型架21的纵板222的后端面上,角铁7的第二侧边部固定在所述扶手后端件6的下表面上。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轮椅,具有如上所述的扶手组件。如图4a、图4b所示。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扶手组件和轮椅,定位杆可滑动的在弹性限位件的多个纵向凹槽之间切换位置,利用弹性限位件的变形调整对定位杆的卡位,实现扶手的前后调整,操作方式简单便捷。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定于上述实施方式。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56514.7
申请日:2019-01-14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81(广州)
授权编号:CN209847622U
授权时间:20191227
主分类号:A61G5/10
专利分类号:A61G5/10;A61G5/00
范畴分类:申请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10530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发明人:章伯伦
第一发明人:章伯伦
当前权利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张田勇;姚正阳
代理机构:11535
代理机构编号:北京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35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